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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我啥都没上?看走眼了不是?

似乎大家都因为恐怖袭击担心我们。在这里谢谢大家的关心。我这里是小地方,又在中部,本来就是印巴穆斯林的大本营。这最好,他们就算袭击也不会挑在中部。不然,伯明翰一颗丨炸丨弹炸起来,死的一半都是自己人,这可多郁闷,不是吗?

我觉得我这人真是很有自知之明,昨天被群殴之后带着一丝幻想上来诉苦。动笔之前告诉自己,一定没人同情我。哼哼,果然。我纵观全部回复,大家对我惨遭“虐待”非但没有一丝一毫的“精神援助”,反而还说我“好命”。哎~啥不说了,这楼里估计都是一群“受虐狂”组成的粉丝队伍。嗯,鉴定完毕。嗯,你们鸹噪吧,本楼现阶段选择性“失聪”加“失明”。

还有人好奇我的长相。我想说的是,第一,我前面都说过了,本楼就是平常人长相。嗯,是呀,本楼还是你们扬言的“负A”。没啥好说的了。第二,我想问,我主子喜欢我和我长相真的有关吗?

要是凭我良心话,在我主子的社交圈里,男人也好,女人也好,长得比我漂亮的多了去了。就算是缩小到“暧昧”人群,那些外表出色的也不在少数。所以,如果真的问起,我主子到底觉得我长的如何?或是到底看上我那部分长相?我不得不坦诚的说,估计还真没有。就算有,也估计是我主子“锦衣玉食”惯了,所以猛然间换了“萝卜青菜”改改口味,我比较幸运,就这么被挑上了。

刚才我也问她,其实从前也问过,“你觉得我哪儿好啊?”

她马上回说,“your wicked sense of humour”。

不过,大家也别就这么相信了。之前我每次问,人家的结论都不尽相同。有时候夸我是个“好孩子”,有时候觉得我长得一脸可怜相只得同情,有时候觉得我这张小白脸儿增色不少,有时候喜欢我这三寸不烂之舌花言巧语,能把死人都说活了,又有时候直接告诉我,其实人家一点都不爱我,纯粹为了报复我曾经“欺骗”过她而来的。

不过,相比之下比较多的,据说是因为,和我在一起,她总觉得很开心。

也许,开心这个词翻译的不尽准确,英文happy代表的情绪挺多的。不错,我的确可以比较容易把沈芳逗笑,即使是最近她心情这么起伏,也时有得手。但是,她偏偏在我看来又是一个非常容易开心起来的人。估计能把她逗地咯咯笑的也不只有我柳翠花独一家吧?

所以,沈芳到底喜欢我什么?其实我也到现在仍不明白。

而沈芳为什么喜欢我?(注意,这个上一个问题不一样哦)这个问题也还是不要去想。对于像我这样的保守主义悲观者,越想越不开心。而沈芳的回答则也总是千篇一律,“有感觉。”逼问她紧一些,“什么感觉”

“chemistry”

我晕。非常晕。眩晕。人家20来岁小毛孩子讲“chemistry”我不反对。可是您……我不说了,再说又得被“惩罚”了。

说到chemistry,过来爆我老大一个八卦。我老大最近认为一个人“挺有感觉”的。不过,至于“此人”给我老大的感觉,是不是传说中所谓的“chemistry”,那我就不得而知了。而且,我也没能力得知。为什么?因为“此人”和我老大,这两位是正儿八经科班出身的“chemists”。跟chemists谈chemistry,我再蠢也知道什么叫“班门弄斧”。不过,我倒是好奇,两个chemists在一起,会怎么看“chemistry”的问题呢?

当然,这个问题在我爱上苹果的老大面前,还是不能提,不能提,一提人家就跟我急。

我听苏说过,她说她发现沈芳和我重逢后,很快就又陷落了,是因为自从和我通上电话,沈芳就像个偶八桑一样,一天无数次在苏面前嘘嘘叨叨我那点儿破事儿。当时苏问沈芳,她是不是又爱上我了?我主子起初还死撑不承认,不过,终于在苏大姐摆事实,讲道理的逼迫下,不得不痛苦的面对了这一现实。不是吗?如果没动那个念头,怎么会一件小小的事情讲过一遍又一遍?

我觉得女人基本上陷入爱情时都是一样的。我当时不也是吗?一天爬上天涯n次,废话屁话多的自己现在回头看,都想把电脑砸了。

所以,我现在把这个公式套入我老大身上。所以我特别怀疑。

就从今天晚饭开始吧,老大提“此人”到底多少遍我反正记不清了。反正次数多到我都想用冰淇淋把丫嘴巴糊上。不是我不厚道,也不是我不讲“江湖义气”,实在是您说的次数太多了太多了太多了。单是那句“你们说那个耳钉是钻石吧?”就问了n次啊n次啊n次啊,问的我主子最后都笑开了。

太蠢了,实在太蠢了。就算我主子见过很多钻石,她也没本事就从一张照片上就分出真假啊。更何况,当你爱慕(注意,我说的是爱慕,不是爱,admire,不是love!不许YY)上一个人时,总会有意无意提升对方的形象。就算人家带的是fake的,您也估计能当成真的。

不是吗?

如果不是,怎么会觉得人家“穿KFC uniform有uniform的帅,穿suit有穿suit的帅。穿大学open-day guider Tshirt,哇,太可爱了……”

Excuse me?您不是TT吗?

Ignore me. 我知道这年头TT流行被掰弯作PP。

因为沈芳从一开始就跟我说chemistry,公司又有个chemist作顶头上司。弄得我现在狂羡慕人家正儿八经的“chemist”们。出去开会,我总想装chemist。当然,的确也装过若干次。不过,因为大学学的有限,总是装得很不彻底,最多是在分析的场子上混混。试过无数次想去趟合成的水,每次都无功而返,好几次还差点呛死在里面。没办法,水太深。也难怪,这就是为什么同样都是毕业生,算起工资来,分析的,生物的拼不过药化、合成的。人家起薪就能高出至少5000镑来。放在南部能多快10k。

并且,也不仅是工资如此。在我们这个行当,chemist的地位也远远高过其他背景。比如,在我们公司,我最最可爱的老安同学和印度哥哥就是极好的例子。尤其是老安,每次讨论问题时,起始句千篇一律的是,“我作为一个化学家,对于这个问题……”,骄傲的舔着大肚子,生怕人家不知道他一肚子的“有机物”。当然,这两位的薪水和bonus,还有升迁的速度,也是一般人无法比的。而我,之所以混的还算行,就是因为自己逼着自己往chemist上靠。没办法,行情如此。谁说基础科学前景勘忧?说这话的一定不是搞research的。

所以,我实在很奇怪,被我老大狂多提及的“此人”为什么舍弃眼看到手的“锦绣河山”去转做business?

不过,我老大对我的遗憾很不屑,认为我相比之下太没“魄力”了,而且,人家实习上班,我老大激动的也装作逛街大老远跑去探班。回来自然又是兴奋一场,夸完西服笔挺后,对我窝囊着接着作research也表示了不屑。当然更多的是对于“此人”光鲜外表的“眼红”,“她才3天啊,就带上manager的badge了啊,怎么做到的啊?”

沈芳倒是维护我,告诉我老大,作business或是finance自然要穿的光鲜。这是行业基本要求,和能力关联不大。

不过,私低下我们也说过,或许现在的小孩子们,更注重于外在的风光吧。

反正,对于我老大钦慕的“此人”的此决定。我听到的确有点措手不及。不过,按我主子的分析,其实兴许也是件好事。因为人和人的性格不同。人和人对于“放弃”的认识也不同。有的人走过了,总会想起以前的。而真的有些人,哪怕是旁人看来再宝贵的东西,人家也能说丢了就丢了。

我跟沈芳说,我觉得我是前一种人。沈芳也是。

沈芳听了却摇摇头,“我或许是,但是你,真的未必。”

不过,我们都肯定地是,我老大绝对不是后面那种。所以,您还是,

1,改好您的论文。

2,安安心心找份本专业工作。

3,甭惦记“此人”了。没戏。

(不是我咒你。我觉得我还是比较理解此人的。没看人家前段都故意躲着咱们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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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下些回忆第1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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