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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不是偶像剧,不是你随随便便只怀抱满腔热血,然后凭着你的年轻有志青春貌美就能轻轻松松被老板看中当上一个好职位;也不是你随随便便穿个平底鞋,不施粉黛,只是微微一笑就能像电视剧里的女主一样,让某个富二代倾心你一辈子。

人是一种特别矫情的物种。芸芸众生中,很多人矫情地抱怨上帝的不公平。而这些人,最后不是死在矫情手里,就是被自己的抱怨困住。你不努力就没有资格矫情没有资格难过,更没有脸哭。当然努力后想得到成功也是有风险的。

这些都是我在社会摸爬打滚数十年之后才明白的。

我年轻过,当然也有过少女心当然也矫情过,我也曾像少女们一样,怀揣着一份美好的情愫踏入社会。不过那一份单纯早就被社会所打破,少女心消失不见,逐渐开始认命。

我也曾有过一段非常美好的感情,就在我刚刚踏入社会的时候。但最后呢,它还是败给了现实。

今年我33岁,那年我23岁,也就是十年前,彼时我从来没有想过会遇见他,那个令我铭记于心的男孩,他有一个好听的名字,顾霖。

遇见他初始我没想过也没敢去想,这样一个看起来不食人间烟火又淡然的人会成为我的男友。

我是一个记者,他是我第一个正式采访的对象。

我与他初见在2005年的冬天。

并且我至今还记得那个冬天他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哈着气站在雪地里喊我的名字,易文。

那一年,我23岁,他25岁。我初入“人间”,他涉世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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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22岁,在大学期间找实习单位,穿着平底鞋,不施粉黛,身着碎花裙,浑身上下散发着青春的蓬勃气息。走遍了招聘地,我接受了不同的奇怪眼神以及一致的拒绝。最后在都市财经报的报社内,被那个女主编以一种十分嫌弃的目光上下打量了一会后,用一种尖酸刻薄的语气质问我是不是未成年,还质问我为什么要穿的这么幼稚。

当时我还是很害怕她的,只能在她讽刺我的时候一直点头哈腰呵呵笑,就差没抱着她的大腿再撒几滴热泪了(……)。但是我却是很清楚我这身着装不受那个主编待见,很清楚的知道在她心里平底鞋是比不过高跟鞋,五颜六色洋溢青春气息的衣裳是比不过成熟有魅力的黑色衣服。当时的我立志一定要一直穿碎花裙,可是现在的我早就违背了当初的意愿。33岁的我早在几年前,就换上了曾经自己最不待见的代表成熟的衣服。

许是当时年轻气盛,又深受但丁的名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影响,在被讽刺过后,我还是没有改变自己的穿着。当然可想而知当时主编是有多不喜欢我。

但是因为我的采访及攥稿能力较强,主编犹豫了但最后勉勉强强留下我当了实习专访记者。

用她的话来讲就是我起码可以不用出现在公众场合被众人嫌弃服装(……)。

实习期间也就是跟着资深的专访记者学习学习,并没有真正采访人。

实习结束后返校,正好遇上一次已毕业成功人士的讲座。

嗯那是我和顾霖第一次的见面。准确来说,应该是我单方面与他的见面,那个时候他压根没有注意到我。

而且因为记忆力问题,我没有记住他的名字。

我在毕业后正式成为一个专访记者,还是在我实习的地方。

他是我第一个采访对象。当采访他时,我很惊讶的喊了一句,“你在我们学校做过讲座”。喊完以后又卡壳了半天只说出了“你是那个顾什么来着”。(……)

我想可能就是因为这个才得以让他记住我。当然我那主编挑剔的服装八成也是他记住我的原因。

顾霖么,他是一个律师初展才学律师圈新秀。主编能让我这么一个刚刚出师的黄毛丫头去采访他我也是走运了。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当时杂志社的专访记者早都被分派出去执行其它任务了。(……)

采访完他,我回到杂志社攥稿。将稿子交主编那里,主编却让我重新采访。

他本来就是一个好接触的人,再加上有这两次的采访,我们也开始谈论除了工作以外的闲话,比如讨论《猫和老鼠》这部片子(……)。

那天是下午4点多快五点开始采访的,采访完已经到了吃饭的点。

当时我挺饿的,听到他要请我吃饭,就立马双眼放光,立刻答应

接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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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挺饿的,听到他要请我吃饭,就立马双眼放光,立刻答应了。当时我认为有免贵的饭吃再加上有美男作陪我简直是走了狗屎运。但是因为饿,我忘记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忘记了思考他为什么要请我吃饭。

吃饭的时候发现我和顾霖有很多共同话题,挺合得来,就互留了手机号码。

接下来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朋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开始暗生情愫,最后他告白了我接受,就这样简简单单地走到了一起。

现在想想,我其实还应该谢谢那个主编。如果不是她让我重新采访,或许我就不可能和顾霖擦出火花,也就不可能在那段似成熟非成熟的时光里遇上我最美好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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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前两章是回忆,第三章起有故事情节。

第三章预计在四点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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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冰箱门,发现冷藏室里满满当当的都是汤圆,各种口味。我想一定是我最近吃多了汤圆,脑袋被汤圆堵住了(……),才会这样不正常的怀念起我和顾霖的感情。

事实上我也是很矫情。怎么说,总之我认为失去的都是值得珍贵的,但是想珍惜又来不及,只能怀念。就像我现在在怀念我与顾霖的初见与相恋的开始,那明明是10年前的事情。当初总认为他对我好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现在明白了,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有义务一直对你好。想明白就又突然开始想念他对我的不求回报的好。

我和顾霖是处了五年以后分手的,那一年我28岁。现在的我想不起以前分手的原因了,好像是因为年轻气盛不服彼此,空有喜欢没有包容,空有爱情不顾现实。这段感情是我目前处的最长的一段感情,不是初恋但是比初恋还要珍贵,在这段感情结束直到现在,我仍旧单身。其实不如说是我仍旧爱以前的他,因为我不知道他现在是什么样子的,分手以后就没再见过了,只在报纸和电视上偶尔看见他的名字与照片。

随意从冰箱里拿了袋汤圆,在煮和吃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怀念我和顾霖的感情。以至于我吃完都不知道汤圆是什么味道的。明明都从“碎花裙”蜕变到“女王装”了,从不施粉黛到描眉扑粉,从如花岁月过渡到三十剩女了,怎么还会想这些有的没的。

想到今天下午要采访那个表面君子的xx公司总经理我就头疼。那个人极不好对付,你问他的问题他会绕着弯子让你觉得似乎听到了答案又似乎没有,顺便拐着弯让你产生不好意思再问一遍的想法……而且他还好占姑娘便宜,昨天杂志社里一个刚刚正式工作不久的小姑娘被派去采访他最后哭着回来了并且什么也没问到,她穿着碎花裙很像我当初的样子。主编以我是“专访记者第一把手”让我去采访那个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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