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七尺男儿,但心胸狭隘如针眼;学识至博士,但却不懂对人的尊重;虽腰缠万贯,却是穷得只剩下钱——这样的人的条件在外人看来都是一等一的上品,可是要一起生活的人是我,难道生活是为了做给别人看的?
——题记
这是我的真实经历,两段感情的蹉跎,我现在就是坛子里人见人愁、单身不贵的剩女。讲讲我这个剩女是如何炼成的,以资小mm们,尤其是骨子里有那么一点点小小拜金的mm们借鉴。
————初识——————
05年冬天的一个中午,阳光暧昧不明地穿过云层,北京的天空永远看不到湛蓝色。
24岁的我坐在回学校的班车上,望窗外发呆。
手机响了,接起。
“小云,院办还能搞一份考博的真题吗?”
是高我三届的师兄邢。
我们学校的考博真题不外卖。
03年本科毕业我留校当辅导员,04年考取本院的在职研究生,硕博连读5年,09年毕业就正式升为讲师了。
而实际上,05年的我已经替教授们承担几门分部的本科低年级课程。
院办的小姑娘跟我熟,我能从她那里拿到一些内部资料。
“可以呀,你要?”
“不是我,是我一兄弟,他三月份要考我们院的博士。”
“哦,那我下午去拿。”
“你记下他的手机,13……,你直接给他吧,他叫毅。”
“哦。”
我和毅就是这样认识的,他是我故事的男一号。
当他趿着一双前掌鞋底与鞋面已经开口的跑鞋,
穿一条黑色肥硕无比的运动裤,
缩在一件领子已磨破、白色棉絮挂在磨开的洞口的棉衣里,
面无表情地站在我的面前,
我觉得他真的很节省。
我,是决不会穿成这样走到大街上的。
也许他生活拮据吧。
“我请你吃饭吧。”毅开口了。他的声音小心翼翼的,甚至有些颤抖。
我印象里,男孩子的声音应该是洪亮浑厚的,透着坚定、有力和阳光的味道。
而他恰恰相反。
“不了,我要赶班车去分校上课。”这是真的。
我知道为了真题的事他想谢我,但本就是举手之劳,何苦让他破费呢?
“再见。”我朝他笑笑,招招手,走了。
此后久无联系。
此人在我的脑海中,
连淡淡的痕迹都未留下。
——————————空城——————————————
其实,用周传雄的《空城》描述当时的我是很贴切的。
唱这首歌的当年,周传雄还叫小刚。
“我的心是座荒芜的城,
你走后从此空无一人,
不经意路过的人们,
你不要为我留恋徘徊。“
把我留在空城里的人是Joey。
Joey死了。
Joey在我们拍完结婚照以后死的,
死于心肌梗塞。
那年,他29,我23。
—————————————青梅竹马————————
我出生在江南的一个富庶的小城。
爸爸妈妈很平凡,都是老师。
所以我的家境说不上好。
至今家里住的是不到100平的公寓,
没有买车。
但我的家境也说不上坏。
从我记事起,
穿的是蕾丝花边的衬衣、一休哥的七彩拼盘背带裤、手编的针织孔雀裙……
八几年的时候,书包里每天有一瓶酸奶,一个苹果、一块当天出炉的蛋糕……
我是爸爸妈妈的独生女儿,掌上明珠,
在充满爱的环境里长大。
Joey的爸爸是我姑妈的同事,小城出名的外科大夫。
两家往来密切是因为8岁起我老闹肚子疼。
跑遍了南京、上海的医院查不出原因。
是Joey的爸爸查出来我的小肠壁上长了小小的息肉。
每次肚子疼,我不是往医院跑,
而是给Joey家打电话。
拿了Joey爸爸开的条子(他爸是院长),
去急诊室挂上两瓶庆大霉素就没事了。
好多时候,打电话到Joey家,
只有Joey在,
所以都是Joey替我跑到医院找他爸爸开条子,
再领我去挂水。
到后来,我肚子疼都不告诉爸爸妈妈,
病床边陪着我的是Joey。
我静脉特别细,
护士常常一次扎不准,要扎六七次。
疼的我眼泪汪汪。
Joey会拿热水袋放在我小臂下面,
热毛巾裹住我的大臂,
再不停地顺着药水流动的方向给我揉手腕。
11岁那年我终于长到足够大可以动手术摘掉息肉了。
Joey在手术前夜给我打电话,
“你要勇敢。”
麻丨醉丨针打到我身体里的时候,
酸痛得身子都软了,
我没喊一声没掉一滴泪。
手术出来10天我就下地走路了,
尽管直腰都是咬着牙的。
手术以后我再没有闹过肚子疼,
主刀医生是Joey的爸爸。
初恋
99年的夏天,我和Joey都要离开。
一个出国,一个离家。
Joey要去Stanford读计算机的ms。
他读的国内最好大学的计算机,
毕业以后在一国企干了两年。
干得不顺心。
期间考G考托,
拿了3/4奖,
父母资助了他余下的缺口。
我要到北京读大学,
学校没有Joey的母校好,
但也是重点。
Joey的机票比我的火车票早5天。
他走前一夜,
跑到我家,
对我说,
你成年了,我们恋爱吧。
那年我17,他23。
99年的时候国内还很少人用msn,
宿舍还很少人有电脑,
我也是。
我和Joey就通航空信。
在新鲜大一女生广受师兄们追捧的年代,
我独来独往,
可我的心是满的。
Joey常常会在给我的信里夹着玫瑰花瓣,
那些花瓣脆了碎了,至今我舍不得扔。
千禧年Joey回国过圣诞,
给我带回来一台hp的笔记本。
我成了我们班少数几个用笔记本的人之一。
那以后我们用msn,那年代还是拨号上网,
觉得Joey仿佛日日夜夜陪在我身边。
千禧夜Joey陪我在我的大学过。
我带着他去参加学院的千禧联欢,
所有所有女生看我的眼神都是羡慕甚至嫉妒的。
因为Joey真的就是传说中的白马王子。
他178,
晒得有点发棕的皮肤,
高高的鼻梁,遗传了他的爸爸,
好看的单眼皮,笑起来眼角有散开的笑纹,就是所谓的桃花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