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引子

做梦也不会想到,我,梵歌,会与佛教道教结缘。

生长在红旗下的我,毕业于医学院校,而且是西医。全身每一个细胞都被实证科学浸透了。后来,我发现了古老的佛学。当跟随第一个佛学老师听课的时候,我曾头晕了整整一周。因为它离我所受的教育太远。

后来,我遇到了许多奇奇怪怪的事情,奇奇怪怪的人,譬如,知道你内心深处的想法的佛学老师,知道你的因缘的道家师兄,看到身体光晕的大哥,不腐烂的肉身、神奇的咒语、来地球的外星人、中原、藏地、印度和深山里的千年神仙和菩萨……这些,如同掠过树林的风,东一头西一头地拨动了我的内心,让我对整个森林的全貌,对生与死产生了深深思考,于是,我发现,佛学原来并不迷信,有甚深的科学性在内。它可以帮助我们打开思路,转化身心,对人生和社会产生有益的影响。

多少年来,我试图用各种文体写下我的见闻,我的亲历,我的思索。但我就像一只发现了天体运动的小象,无法表达自己的惊讶。

后来,我想,随着自己的笔来走吧。

于是,便有了随心所欲的下列文字。

你可以把它当作传奇,或当作故事来看。但不要对号入座。

闲话少叙,书归正转。

一 童年奇遇@古尸、秘方、报恩的红狐狸

如果我不是遇到了那具坟墓里的肉身,还有我的一些经历奇迹的亲人,我的童年乏善可陈。

我出生在河南中部的一个农家。那是68年冬天,那晚,是小年前夜,寒风喊叫着,扭折了树的臂膀,大雪飞扬。大雪夜里,我那可怜的母亲,踏着生产队的钟声,从地里干活回来,饥火难当,顺手抄起了破旧的柜子上一个萝卜,吃了,然后就生下了我。

这场景当然是她告诉我的,她还告诉我说,那个萝卜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放那里的,已经蔫透了。但孕妇喜欢饿,她感觉味道还不错。

因此,我的出生很一般,因为营养不足,身体一直不高明,很瘦弱。这是我后来读医校时,一位老师得出的结论。那时,夏末,父亲陪我赴几千里外的卫校入学。入校体检时,我排着队伍,看前边城市来的同学一个个躺在床上,脱了鞋,露出花花绿绿的袜子。就感到有些惭愧。因为我是光脚,脚上满是一路风尘。果然,当我脱了鞋子,躺到床上时,周围的几个老师不由自主地捂起了鼻子,一股难闻的气味让我羞红了脸。为我检查的老师慈祥地说:“不要看脚,要看脑袋。这个可是当地的才子,过去的解元啊。”

后来我才明白了解元的意思,是指我中招时,在全县考了第三名。我当时还小,16岁,什么也不懂。

这个老师后来担任了我的微生物老师,并在附属医院坐诊,有一次,我到附属医院找她看病,她像慈母一样,笑眯眯地帮我分析了身体瘦弱的原因。后来,她鼓励我报考武汉大学生物系,但我对学医不大感兴趣,就作罢了,这是后话。

我出生时,是文丨革丨中期,那个年代很苦。大锅饭,稀汤见人影。人们整天感到饥饿,却友爱。妈妈曾回忆起姐姐和邻居哥哥争着吃一个烧熟的老鼠的旧事。我懂事时,曾多次好奇地问姐姐,是不是真的,她总不好意思地红了脸,说,别说了。

等我朦胧记事时,已经到了文丨革丨后期,大锅饭分家了,但人们还是感觉饿。每年到冬天,印象最深的就是两顿饭,第三顿是煮红薯,至今仍能回忆起喝得胃泛酸的感觉。

贫穷的故乡却美丽异常,对于我们这些孩子来说,是可爱的天堂。村庄前后有两条河,村后是天然的沙河,村后是大麦河,人工挖的。沿清凌凌的沙河上溯百里,是墨子晚年修道的地方,至今仍有后裔在,改姓黑。下流百里,是老子的故乡。还有钟声悠扬的香山寺,孔子问道路途径的问村,和叶公好龙的叶公故里。

浓厚的文化积淀,使故乡里充满了浓郁而神秘的传说。

夏天,我们常到沙河捉鳖,捕鱼、游泳,到田间的池塘里采荷花,扎青蛙。春秋天,四处去采野花和红透的野果子,还会念叨着“下定决心去偷瓜,排除万难往里爬,奋不顾身偷大的,争取胜利抱回家”的歌子,乘看瓜老头睡了,到生产队的瓜田里去偷瓜。有时,惊醒了老头,吆喝声中,抱瓜窜到青纱帐里,捶开,半生不熟的吃。

我很少去偷,因为我胆小。但偷瓜的传闻却听说不少,据说,有晚,看瓜的老头嫌热,到田间去睡。一个破老汉下工晚了,到地里偷瓜。摸着一个瓜,滚圆,却拧不下来,瓜突然说话了,说,伙计,干啥哩?老头吓得一屁股蹲在地上,后来,看明白了,原来是拧的看瓜老头的头。

谈起这些逸闻,我们都会哈哈大笑。

冬天,最喜欢下雪,无垠的田野里,白雪没膝,几个伙伴一起,到处去找野兔。远远看见两个小孔向外氤氲雾气,悄悄走近了,一脚踏去,野兔忽的一声从雪窝里跳出来,我们就吆喝着狗,狂追。追上了,掂回家,津津有味地看父兄剥了皮,挂在垂满了冰凌的屋檐下,风干,春节便多了一道菜。

童年难忘的事情很多,最难忘的就是我们碰上的那具不腐烂的肉身了。

(待续)

那是一个夏天。天气异常闷热。恰逢周末,我和小伙伴狗剩儿一起到村前大麦河中玩耍。大黄狗跟着我们,摆着尾巴,前后跳跃,足迹所到之处,草丛里,呼啦啦溅起很多受惊的蚱蜢。一旦发现有新鲜的人屎,我们就吆喝它去吃。这在现在看来很可笑,但那时的狗基本上都靠这个生活,刚出生的孩子们一旦有了大便,大人们就一边手把孩子拉屎,一边吆喝自家的狗,看它和猪一起争抢着,津津有味地打扫战场。每逢大人骂自家的孩子“狗改不了吃屎”时,我们的小脑瓜里会想,狗大概认为大便是香甜的吧。

走到大麦河前,远远的,我们望见田野里搭起了一顶帐篷,一股难闻的气息顺着田野里的热风丝丝飘来。还有几个孩子在围着看。

“扒坟的!”狗剩儿兴奋地说。

那年头破四旧,扒坟平坟是常见的事情。听说水稻面积要扩大,大麦河要利用冬天农闲时疏通,就提前扒坟了。

在很少有娱乐的年代里,扒坟是很好玩的事情,虽然破烂骨头令人恶心,却总能看到稀奇古怪的东西出土。难怪狗剩儿要兴奋了。

我们走到帐篷时,几个外来的工人已经把一座坟墓扒开了。整座坟里仅仅剩下了几块木板和腐烂的骨头。工人们穿着制服,捂着大口罩,有一个人还不停地拿出一瓶白酒,不时地含一口,喷到骨头上,遮盖那难闻的味道。然后,把沤烂的棺材板和骨头一个个捡出来,然后堆成一堆,泼上汽油烧掉。黑通通的浓烟凭空升气,浓烈的酸臭气熏得黄狗都只打喷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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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寻迷——我所遇到的千年不死的神仙和菩萨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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