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事儿,我比在九老洞里和那些文物专家们吵架还来气,因为当时彻底完结束之后,市委书记接见了我们俩,陪同的人里就有文物局的那几个家伙,他们参与了奖励意见,说给我俩每人发500元当奖金,我当时就火儿了,我俩这么拼命是为了这点钱吗?弄这么个奖金数目出来还不如不给,恶心谁呢?按照我的脾气,当场就拂袖而去,只是更夫还有别的事,就拽了我一把,让我忍忍,我这才没发作。”肥桃说。
“500元?不管是1995年还是现代,这岂不跟发现并上交文物的奖励成一个数目了吗?那的确是有点过分了。”我说。
而关于发现文物上交后奖励500元的规定,其实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就定下来的,在该规定刚刚出台的那个年代,500元是一笔非常不菲的奖励,可这个规定并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一同进步,物价不断变更,奖励数目却没有变化,这从客观来讲,的确有失合理,而相关法律中还有“可以不予以物质奖励”的解释,因此打击了很多民间上交珍贵文物的积极性,这个问题是我国考古与文物方面比较突出,也是比较实际的一个问题,要想解决,还需要有关部门从现实出发,把物质奖励的正规性与正确性确立起来,不在用一些诸如“可以”一类的模棱两可的语言进行描述,再把奖励的高度适当的“拔”起来,虽然奖励成本可能会翻倍提高,但从长远来看,因此而获得的珍贵文物收益,将必定远远超过这笔超出的奖励投入。
“你就不用牢骚了,其实我们也不亏,我要下来‘伏妖镜’的使用权,其实就相当于报酬了,这也是我让你忍忍的原因,要是当面就发火的话,这个话可就不好开口了,那东西在1995年可就值500万呢,而且后来发挥出的效益,也远不止500万。”更夫说。
“唉,我知道,要不是你把‘伏妖镜’争取下来,我才不去看那些个专家的脸色,真要说岔了,就动手揍他们一顿出出气,我才不管是不是在什么市委办公室。”肥桃说。
“嗯—那看来,这注明的‘1995年成都僵尸事件’到这里也就差不多告一段落了吧?”我看肥桃只要一提到文物局的专家就火冒三丈,与说其他话题时他那种不急不躁的神态绅士判若两人,心想就是别拿这个话题刺激他了,就抛出事先准备好的结束话题,并如此说道。
“秉承着首恶必除的原则,可以这么说,我跟肥桃最庆幸的是最后这一战打的非常干净,没有伤亡,没再节外生枝。”更夫说,他如此一说,我突然想起来在列车车厢里为了掩护汪明洋与乘警逃生引爆丨雷丨管而死的何炳芳,不禁一股伤感涌上心头,虽然他如果活下来了肯定也要承担莫大的责任,但死的这么壮烈,也不免让人唏嘘不已,考虑到更夫与肥桃都是他的老相识,也正是因为他的介绍才能让汪明洋引出这二位的出山,所以我在这个问题上也没什么可避讳的,便问:
“只可惜考古队的何炳芳队长为了这事玉石俱焚了,我现在就在想,如果他当初不那么拗,早一点请你们出来对付魁尸,是不是就有可能会完全是另一个结果?比如可以避免他在火车上做出的牺牲?”
(未完待续)
本篇还有一个收尾就要结束了,而下一篇又是一篇楼主亲身参与的事件,这段时间里看得出各位看官对文中密集的“题外话”解释已经看得有点疲劳,其实楼主也不是不知道这个问题,只是这是采访体的一种特征,把它回避掉了,其可读性其实也就大大降低了,问题是怎么处理解释与事件进展之间的关系,这需要一个写作功底与技术作为支撑,楼主水平不济,给各位看官造成了不良观看体验,在此楼主表示歉意,楼主也会尽力的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在风格不变的基础上,尽量避免观看疲劳的问题,
另外就是更夫与肥桃作为事件的最终处理人,他们俩要解释的内容要比之前只是单纯参与的张公昌、龚锦华以及汪明洋来的直接,换句话说,越是接触内幕越多的人,在讲起来的时候,话题的发散性就越强,因为他了解的多,能说的相关问题就多,这是楼主的一点个人经验。
而亲身经历的文中用小说的话来讲,就是以“直线剧情”为主,虽然也有解释与科普,但没有这次的这么密集,事件进展会相对较快,“小说体”的风格与“采访体”会有大大不同。
总之,楼主会尽力去写,到时候也盼望各位看官继续支持。
楼主又来更图了,今天说说关于玳瑁的事情,玳瑁除了是正文中一种宝石的称呼外,更是这种宝石来源的海龟种类的名字,在正文中说的不全,这里补充两句:不是所有的海龟壳都能制成玳瑁或者是被称作为玳瑁,必须海龟科中的玳瑁的外壳才能制成此物,而海龟中的玳瑁细分起来则属于龟鳖目海龟科的1种,是目前的珍稀海洋保护动物。
除了玳瑁以外,它还有一个别称,叫做“十三鳞”,因为能制成玳瑁的龟壳,除了种群不错以外,龟壳的鳞甲数量还必须是正好不多不少十三片,如果多了或者是少了,那都不正宗,做出来的玳瑁也就功效大减,或者是压根儿就没有功效。
图1是玳瑁“十三鳞”的实物,不过这个体积不算大。
图2则是玳瑁制成的精美工艺品(按照原文解释,图中的这个是个镂空圆形盒子,而不是通常意义上我们常说的碗,虽然它有点像),而但凡是真正的玳瑁制品,都具备正文所说的“吉祥长寿、辟邪纳福”的功效,因为按照玄门理论来说,玳瑁天生就是“巨阳”之物,对阴煞邪祟的震慑力与驱逐力非常强。
图3代表的什么意思,估计就不用楼主多说了。
最后,楼主算得上是一个动物保护主义者,很反对以制作奢侈品享受为目的在动物身上取材的行为,诸如象牙、熊皮、狐皮以及这次说的玳瑁等等等等,说句有些冠冕堂皇,具有广告色彩,但楼主也非常认同的话: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拒绝动物制品,从我做起。
“唉,何炳芳的祖上跟我与肥桃的祖上是世交,要不然也不会再临危之际找我们帮忙,但我实话实说:能最终消灭魁尸,正如前面所说,是有大量的玄门同道以及警方力量死伤在这两个孽畜的手下,导致了它俩轻敌大意,这才给了我们成功的机会,所以如果我们俩第一波就出手的话,跟势头正锐不可当的双魁尸照面硬碰硬,那你今天恐怕就见不到我俩了,我俩也跟贺炳芳‘会面’去了。
还有建造比如‘伏妖镜’这种大型设备,单凭我们俩的能力也远远做不到的,这一点还是官家的调度起到了关键作用。
总而言之,我俩成功消灭魁尸一事,功劳是各方各面的,如果将其分成10分的话,我们俩最多占4分,官家跟玄门同道各占3分,我们只是将之前积累的成功因素汇聚到了一起,这才达成了目标,就好像拧瓶盖一样,前面很多人都没拧开,我们俩拧开了,这并不是说就靠我们俩才能拧开瓶盖,而是前面的人已经把瓶盖拧松了,到了我们这里才能成功,这就应了那句老话:‘来的早不如来得巧。’
而何炳芳的选择,其实想通了感觉这对他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他的工作与经历完全是夹在考古与玄门中间,专心干考古又放不下祖传的那些东西,而要入玄门的话,这个就比较麻烦了,玄门靠的是修行,他得从头开始,忙活一通还不见得有能让人满意的成果。所以他死了,更接近于一种解脱,并且用一死抵消了他这事上的所有责任。”更夫说,在用拧瓶盖这个比喻,也是他在整个采访过程中少有的第二次谦虚。
而我一听感觉也对,毕竟之前肥桃就着重说过两人在农场与男魁尸交手的情况,结果大败而回,要不是更夫舍命放了“大招”,这二位还真就回不来了,虽然女魁尸的实力远不及男魁尸,但假设有这么一个帮手在场,假设当初女魁尸和男魁尸不分开,行动都是双尸齐上阵的话,那肥桃与更夫别说消灭双尸,能保住性命就已经不易。幸好,事情的发展并没有让这些假设成立。
如此说来,该事件中从何炳芳将五口棺椁打捞出水,再到两个盗墓贼私自开棺,酿成大祸,然后双方大战,最后肥桃、更夫消灭双尸,这整个过程里偶然与必然的因素相互交错,事发的动机与结局已是注定的,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但中间的很多细节都有在一念之差间就完全改变事态走向的可能,而我思来想去,感觉何炳芳的死,其实要算进必然之中,用一句唯心的话来说:这就是冥冥之中的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