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起茶几上面的一把水果刀,幻想我一刀捅在她大腿上,然后将刀柄翻转……我幻想着她那对一直只对我出现鄙视和厌恶的大眼睛将会如何出现难以置信和惊惧,那些温热的血点如何喷射而出到我的脸上。继而她将讨饶,求我饶她一命,我甚至幻想着她挣扎着爬到我身边,替我褪下裤子KJ,想要讨好我。但我依然怒火难灭,揪住她的头发,用刀刺向她的脖子,一下,两下……
我觉得胯下有点涨,大概是刚刚的幻想中加入了性的元素,事实上她从来不肯替我用嘴服务,说嫌脏。也许是酒醒了,我跌坐在沙发上,忽然觉得一阵空虚,那些虚无缥缈的狠心和残忍一下子离开了我,我又变成了那个没有出息,只会被女朋友当成自动取款机的绿毛龟。
“她年纪还小,大概只是想玩一玩。”我好像耐心的在跟另一个人解释一般说着:“等年纪大了,就收心了。等有了孩子,就顾家了。”
我关掉电脑,把狼藉的家里收拾干净,开始在心里盘算要不要明天去买枚求婚的戒指,正式向她求婚,女人嘛,总是容易被这些发光的石头所感动,我自己也有些感动,好像是为了自己的豁达和伟大,实则是为了内心深处的懦弱在拼命挣扎,更多的,是因为……
我不能杀人,我不能赔上自己的性命。
玲玩到凌晨四点才回来,她看见我还在等她,并没有半点感动,“哼”了一声就往卧室走去。
我脸上挂着讨好的笑跟在她后面:“玩得开心吗?”
“还行,李辛如又换了个男朋友,做地产的,送了她一套房子,今天就在那里办得party,这个无作坯,成天换男宁。”玲脱去外套,只穿了个胸罩走进卫生间,我屁颠屁颠的又走到卫生间门口:“玩得不开心以后就不要去了,家里也挺好。”
“是么?”她在刷牙,声音含糊不清:“没看出来。”
我又觉得太阳穴突突的跳了,赶紧深吸一口气,换了张更谄媚的脸:“玲,我想明天你陪我去趟南京西路。”
“干嘛啊?”
我竟然有点不好意思,犹豫着说:“我俩在一起也有两年了,我想明天去看看戒指。”我顿了顿:“我们结婚吧。”
玲的动作停止了,她看向我,眼睛里全是不敢相信。
“结婚?”
“是啊。”
玲厚厚的妆容下面看不出她到底是在哭还是在笑,但我能感觉出来,她有些感动。
“杨,你不是开玩笑吧?”玲扔下漱口的水杯和牙刷跑过来抱住我,用满是泡沫的嘴吻我:“天啊,我要结婚了!”
我一半感动一半庆幸,感动的是我用宽容赢回了玲,庆幸的是我没有真的如幻想一般,让这段可以被挽回的感情变成彻头彻尾的悲剧。
只是……
悲剧从一开始就是悲剧,中间的喜剧插曲,只是更多不幸的铺垫罢了。
又是将近一年过去了,我已经向玲求婚,两人的关系有所回转,起码表面上是。
我约稿的杂志越来越多,所以现在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是用在写作上,其他的时间我会跑步去熊男栖息的公园,我去的次数并不多,也不是每次都能见到它,但是每次见到它的时候,都会惊讶的发现:这小子好像停不了长个,它已经是一条大到足以让成年人感到害怕的狗了。
公园一如既往的没什么人去,至从大量死猫被发现后,那些原本来晨练的老人也不敢去到这里,在我眼里他们虽然苟延残喘,却无比珍惜自己的生命。
“作孽哦!也不晓得啥拧嘎狠心。”
楼下的老阿姨说到这里眼泪都要下来了,却忘了那些她曾经也为那群弃猫添砖加瓦,她养得一只老猫因为年纪太大就是被她扔在那家公园,现在如果没有老死,估计也成了熊男的食物。
不知道为什么,第一次看见猫尸的震撼随着熊男对我的亲近逐渐淡化。我不知道狗是不是吃猫,但是狗曾经是狼,狼什么都吃:事实上我也见过熊男吃过老鼠。
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这么天经地义的事在这帮自以为文明慈悲的老女人那里竟然变成了残忍,我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有一天跟熊男玩得有些晚了,我告别熊男,一个人往公园门口跑去,快到公园门口的时候,一个中年妇女披头散发穿着睡衣也在遛一条大型的金毛,没有牵绳子让狗自己散步,她在健身器材上晃悠着。金毛是很温驯的品种,但没想到我经过她们的时候,金毛忽然冲我狂吠,还在我面前来回冲刺,跃跃欲扑。
“阿姨啊,拉拉你们家的狗呀!”我有点害怕,冲那个中年妇女喊了一声,没想到她理都不理,我又喊了一声,她才慢悠悠的说:“作啥啦,happy是乖囝,不会咬你的。”
***的老逼样子。我恼羞成怒,假装要踢那条狗,没想到金毛逃也不逃,反而伏低了身体,一副要进攻的样子,我急了,要是被咬伤一口那就麻烦了。
这时候我听到了一声咆哮,看到了一道黑色的闪电,金毛同时撒腿向后面跑开,但它没能快过闪电,跑了几步一头摔倒在地上,它脖子那里老大一道口子往外流出鲜红的液体。
“Happy呀!侬只赤佬!跟你拼了!!”中年妇女撒起泼来,竟然朝我冲过来,还没等她近身,熊男已经迈着不怀好意的步子拦在我面前,纯黑的眼睛里面分明准备好了再一次的杀戮。
我看过很多都市里的大狗,它们都体格庞大,吼声足以震慑任何想要接近它们的人,当主人拿出项圈和棍棒的时候,它们便显露了奴隶的本性。但熊男不一样,它不在乎咬伤一个人或者杀死一个人,甚至,吃掉一个人。
我还没来得及喝斥熊男,就看到了中年妇女屁滚尿流的背影。
我蹲下来安抚熊男的杀意,它懒洋洋的看了我一眼,舔了舔我的手,慢悠悠的走开了。
它走到还没死透的金毛那里,低下鼻子嗅了嗅,忽然一口咬住了金毛的脖子,金毛剧烈的挣扎了一会儿,终于不动了。
熊男松开口,换了个角度又咬了下去,然后费力的开始向公园里拖动金毛的尸体。我立刻明白了它是在干什么。
它在储存食物。
记得狗是不会猎杀同类的,更不会吃狗肉,但这一切在熊男身上好像都得不到印证。鬼使神差的,我竟然也帮着它把金毛拖进了公园,熊男今天没有吃东西,它要开餐了。
到里公园最深处,熊男开始享用,它锋锐的牙把金毛的腹部咬破,拽出了一根滑腻的肠子,用前爪捧着开始咀嚼,金毛体液混杂着血流得满地都是,但是出人意料的并不腥骚,反而有一种类似麝香的味道弥漫开来,我默默的看着熊男吃完那根肠子,又把嘴探进了金毛的腹部,又往外拉扯着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咽了口口水。
“熊男,好吃吗?”我走得近了些。它懒得理我,吃得不亦乐乎。
我也吃过狗肉火锅,味道非常好,同样我也吃过生鱼片,但是生的狗肉,是什么味道?
我用手指沾了一点金毛腹部的组织液,放进嘴里吮吸,嗯,不赖。看到熊男扯断的半截肠子在地上,我犹豫着拿了起来。
“就当吃狗肉刺身吧?”我说服了自己,将那半截肠子放到了嘴里。除了有一点点的粘稠,还蛮滑腻的,我想起了我在广东吃过的一种肠粉。轻轻的咬下去,狗的体液竟然有种烧了很久高汤的味道。
熊男看了我一样,发出“哈哈”的声音。
“你这家伙,不是那么小气吧?”我也“嘿嘿”的笑了起来,仿佛有一种奇怪的声音在驱使我伏低了身子,向狗一样在金毛身上撕扯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