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染上性病之后,因为治病,“麻脸”已经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可是病还没好利索。小马呢,身上本来就没钱,为了筹钱治病,他最近天天晚上去偷自行车。不过,这事风险挺大。昨天晚上,他就差点失手被抓。当时,他在一所大学的校园里,刚用一把特制的钥匙打开一辆自行车的车锁就被巡逻的保安发现了。幸亏他跑的快,最终跑掉了。不过这件事让他心有余悸。他不敢再去干了。他得想别的办法筹够治病的钱。他听人说,这种病如果不及时治疗的话,下面那玩意会流出脓来。太可怕了。那娘们真是害人不浅。染上这种脏病之后,他把那娘们骂了一顿。现在劳务市场上的很多人都知道那娘们有性病。可是即便这样,那娘们在劳务市场仍然是抢手货。她往那里一站,总有男人跟她搭讪。他们的目的是不言而喻的。处于性饥渴中的人对于女人的欲望实在是太强烈了。有一个山东的小胖子,明知那娘们有性病,还带他去“白毛”的旅馆里过夜。不过他倒没染上性病。因为知道那娘们有那种脏病,他采取了安全措施。
现在刘昆、小马和“麻脸”都对找活特别上心。他们是真的着急了。一有老板来雇人,三人就象一阵风一样地跑过去。当然,跑过去的并非只有他们三个人。其他找活的人也从四面八方向着目标冲过去。那场面总让刘昆联想到以前在家的时侯,母亲喂鸡的情景。母亲喂鸡的时侯,总是一边拖长声调叫着“鸡——咕——咕”,一边把一把麦粒撒向地面。家里养的鸡闻声从庭院的各个角落,——当然也有从庭院外面——冲到母亲面前啄食。和劳务市场上这些找活的人相比,每个鸡都能吃到食物。而这些找活的人,他们中的绝大部分是冲过去之后没多久又再散开来。
刘昆他们在人群中穿插,从这头到那头,眼睛四处搜寻。看到马路对面一辆汽车停下来,三个人从三个不同的方位不约而同地冲向马路对面。小马差点被一辆汽车撞上。开车的司机反应还比较迅速,看到有人蹿到车前,赶忙紧急刹车,车头贴着小马的大腿停住了。小马身子向旁边一闪,继续向前冲去。开车的司机把脑袋探出车窗,对着他大声叫骂。他自知理亏,充耳不闻。虽然三人的动作都很迅捷,可是等他们冲到马路对面,那辆目标车辆已经被原本就在马路对过的人包围了。三人挤不到跟前。几个站在车门跟前的人把手撑在车上,身子向外使劲,以免被挤趴在车上。有人的脚被身旁的人踩了,一边叫着一边将身旁的人往外推。坐在车上的人想打开车门,可是那么多人挤在车跟前,车门跟本打不开。“让一让,让一让,我得出来。”车上的人生气地冲挤在车门跟前的人说道。这些民工的表现让他觉得好笑。“又不是什么好活,至于这样吗?”他在心中说道。
挤在车门跟前的人想往后退,可是被后面的人挡住了,根本退不了。“往后让让,往后让让,人家要下车。”他们扭头冲后面的人叫道,一边用后背把身后的人往外顶。身后的人如法炮制。这样一圈一圈地传导,终于迫使站在最外面的人吝啬地向外退了一步。车门打开了,可是打开的太小,不能让车内的人出来。
“再让让,再让让。”车上的人叫道。
于是又是一波自内向外的冲击。这一次腾出的空间让车门打开到可以让车上的人勉强挤出的程度。
车上的人出来了。
“找干什么的?”有人问道。
“饭馆杂工。”
“多少钱一个月?”
“六百。”
众人立马散开了,撇下老板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那里。众人都知道,饭馆杂工绝对不是什么轻松活,比起工地活也轻松不到那儿去。可是工地上的小工,现在至少都有三十多块钱。六百块钱的工资实在太少了,虽然说和几年前相比,已经上涨了一倍。刘昆清楚地记得,四年前的北京,饭馆里的杂工,只有三百块钱一个月。
在这里找活的人,很多宁肯天天吃馒头咸菜,晚上去火车站过夜,也不愿轻易贱卖自己。虽说他们是外地人,是农民工,可是他们和本地人,和城里人一样,希望得到合理的报酬,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过分低的工资在他们看来就是对弱者的宰割。这是很多人所不能接受的。更何况,在这个弱肉强食,强者可以肆意欺凌弱者的社会,就是这么低的工资,也还存在着拿不到的可能。
看着那些四散开去的人,老板非常气恼。他承认,六百块钱的工资确实太低。可是饭馆杂工就是这个价。整个天津市都这样。自己也是随行就市。想拿高工资,那得有本事才行。没本事的话,那就认命吧。可是这帮民工,没本事还不想认命。饭馆杂工虽说不是什么好活,但总比在这儿耗着强吧。瞧瞧这些人都是什么模样,一个个都象要饭的一样。看那个人,头发纠结如乱草,鼻尖上挂着一滴清鼻涕,随时都会滴落下去。他的身体缩在一身破迷彩服里瑟瑟发抖。那身迷彩服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洗了,上面很多污渍,领子那里尤其多。他真搞不明白,这样的人,都这副揍性了,竟然都不愿意接受自己所提供的工作。干饭馆杂工的确是累,工资也不高,可是最起码不会挨饿受冻。
“哎,你有兴趣吗?”老板走到“迷彩服”跟前开口问道。
“迷彩服”摇了摇头,“工资太低了。”他开口说道,随即擤了一把鼻涕。
“工资低?你以为你值多少钱呀。”老板很不客气地说道,他真没想到一个象叫花子一样的人竟然也嫌他给出的工资低。这让他非常愤怒。
老板的话让“迷彩服”感到很不中听。他觉得对方根本不懂得尊重别人,说话咄咄逼人。这样的老板,如果在他手底下干活,肯定不会好受。
“迷彩服”走开了。
老板很是失望。他的目光在找活的人群中搜寻,寻找着那些他认为有可能会接受他所提供的工作的人。
他的目光停留在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身上。那小伙子头上歪戴着一顶黑色的棒球帽,穿着一件青布棉袄。这是那种最廉价的货色。这种廉价货的销售对象主要就是农民工。棉袄上有几处地方破了,棉花从破洞露出来。棉袄的扣子全掉光了,小伙子一只胳膊横放在胸前,将棉袄的左右两边压在一起。他另外一只胳脯下面夹着一个被窝卷。鼻涕象蚯蚓一样从他的两个鼻孔钻出来。他使劲吸了一下鼻子,将鼻涕吸了回去。
老板走到小伙子跟前,以一副怜悯的态度对他说道:“小伙子,在这儿多受罪啊。到我那儿去干怎么样?管吃管住,多好。”
小伙子苦笑了一声说道:“我不干饭馆里的活。”
“为什么?”
“我刚从一个饭馆出来。我在那里干了十多天,也是干杂工。那活不光是累,还天天受气。老板和老板娘都很凶,动不动就骂人。我实在受不了天天挨骂,就跟老板说我不干了,让他给我把工资结了。老板当时说,不干你就滚吧。工资一分没有。我问老板,为什么没有工资。老板说,你给我半道上摞挑子,还敢跟我要工资。我说,你找我来的时侯,可是说好了,我什么时侯走,什么时侯结工资。可是老板不承认他说过这种话。我当时气急了,就跟老板说,你不给我工资,我就坐在你这饭馆里不走了,让你做不成生意。我一说这话,老板和老板娘一起把我往门外推。就这样,我白白干了十多天,一分钱也没拿到。以后我再也不干饭馆里的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