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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一身的肥皂香味,穿上先天压好的衣裤,单手提一个小马扎,赶赴盛宴。

事情发生的那天也是十九,大集。

我本来不想去,我知道九镇的人们不太喜欢看到我。所以先天晚上我衣服没压,甚至连澡都没洗。

当大广播开始放歌的时候,我只是端着一大碗饭,坐在自家套屋(土话,客厅)里,边吃饭边看一本叫做《五凤朝阳刀》的武侠小说。

正看得有趣,放在凳子上的书突然被人一把抢走,一个熟悉的说话声响了起来:

“你搞什么麻皮啊?今天是十九呢!穿这个样子。走吧,还吃个鸡巴!何勇和鸭子抢位置去哒。”

一抬头,我看见了已经打扮得油光水滑,神清气爽的好友皮铁明。

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有三个关系非常好,一次穿着开裆裤长大的朋友,皮铁明、何勇、鸭子。他们,同样也是这个故事的主角。

何勇是一个简单、直接而又非常奇妙的人,他的奇妙在于,他有着自己一套独特而怪异的思维方式。举两个例子来说明:

第一件事,发生在八十年代中期,我们还在一起读初中的时候。某次,我和他一起坐车去本市买东西。那时的交通远远没有现在这般发达,到市区三十多公里的路,要颠颠簸簸两个多小时才能抵达。那个时候的人也还没有提倡“五讲四美树新风”之类的东西。这么长的路程,给别人让位的并不是很多。

可是,何勇让了。

让给了一位中途上车,年纪也并不是太大的老人。而那位老人一句客气话都没说,赶紧转过头就将位置让给了自己后面的儿子和儿媳。

一般人遇到了这样的事,也就只能是暗自窝火,不再多言。

何勇不。

他直接走过去,要那两个年轻人起来,把位置还给他。两人不还,不但不还,还犯了一个中国人通常都有的坏毛病,说话带脏。

何勇要他再说一句,说了,于是何勇也就打了,我在旁边,不能不参加。

那一架,我们并没有打赢。

因为,九镇通往市区的道路两旁都是农村,中途上车者一般都是务农的人,能拿着锄头修理地球的人,都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有劲。

而我和何勇又还太年轻。

尤其是何勇,被打得一鼻子血,我问他:

“你何必啊,一个位子的事,我拉你都拉不住。妈了逼个的。”

他说:

“什么何必?啊?我问你,什么何必?让位置,我是好心,我是让给那个老婆娘坐,不坐就给我!这个杂种比我们还壮实些,我的位置为什么要给他坐啊?他是大妈妈生的?要不回来,还骂我的娘,我不打?”

我没有再回答。我知道他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他说的也并不是没有道理。

第二件事发生在九十年代中期,这个时候的何勇早就已经成为了一个不用再坐公车,不用再给人让位,更不会有人敢去骂他娘,还打他的人。

记得那几年,他的家里几乎每天买菜买酒都是几十斤的买。为什么?因为他要请客。朋友、朋友的朋友、他想结交的人、想结交他的人,甚至是专门闻风而来吃白食的人。

只要来了,就吃。

什么叫流水席?他家里每天的晚餐就是流水席,人换了,菜再来。

某一次,兄弟相聚,酒到正酣,我给他说:

“兄弟,你何必啊?赚几个钱不容易,你这么搞有意思吗?这条路上,树大招风。”

还记得当时的他,看了我半天,点燃一根烟之后,眼光移开,望着地面,非常低沉的给我说:

“老三,而今这几年,是不是觉得自己想搞个什么生意啊,帮人摆平个什么事啊,各方各面的关系都好搞些哒?都给面子哒?”

我没有回答,我知道他问的不仅仅是我,他还有话要说。果然,吐出了一口烟之后,他又转头看着我,眼光凌厉而复杂,说:

“你以为他们是喜欢我们啊,是佩服我们,是尊重我们啊?不是的,告诉你,他们是怕我们,就像是走在路上,怕一个手上提着刀的癫子一样的怕我们。晓得不?不摆酒?呵呵,你以为我真是钱多了,卵子打得疼,要用啊?”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更加低沉,几不可闻的说:“只有摆酒的时候,每天看着他们在我屋里喝酒的时候,那就是尊重!那种笑,都笑得让我舒服。钱?钱算个什么?狗卵都不如!”

同样,我也没有回答了;不但没有回答,我甚至都再也没有劝过他。

因为,我了解他,他所体会到的一切,在我的生命中,同样也是刻骨铭心,挥洒不去。

皮铁明则和何勇不同,非常不同。

他绝对不会去为了一个位置与人打架,更不会为了别人的尊重而去散尽千金。何勇的强大,在于他的争。皮铁明的强大,却在于他的不争,他有着一颗我和何勇都没有的平静而坚定的心。

所有的一切,皮铁明都只向自己交代,自己觉得舒服了,那就是舒服,与他人无关。何时何地,你看到皮铁明,他的脸上都带着笑,不做作,也不盛意,就是那样淡然自如。在能够坐的时候,他绝对不会站;在能够躺的时候,他也绝对不会去坐。

就连走路,他都是一副全身发软,任由惯性拖前的感觉。

他说过一句话:

“摆着个架子怎么过都是假的,自己开心,平平淡淡,自自然然才是真的!”

多年之后,我在一本书上学到了一句话:

道法自然。

我想,这也是,为什么,皮铁明没有坐上我与何勇的位置,一直以来,却是我们兄弟中,受到最多尊重与称赞的人。

认识鸭子比其他二位要稍微晚点。

鸭子有个非常少见的姓,漆,漆遥。他没有在九镇出生,跟着父母一起到九镇开餐馆之后,我们才认识。

还记得,刚认识他的那天,我七岁,与何勇、皮铁明两人正在吃鸡,一只由我二哥在四川出差带回来的烧鸡。这个东西当时非常少见,好东西当与兄弟分享。于是,我打开母亲的碗柜,把鸡偷了出来。

吃得津津有味,蓦然抬首,发现身边四五米左右,站了一个差不多大的陌生小孩,靠在身边的墙上,一言不发,死死盯着我们这边。

何勇招呼他过来,同吃。

鸭子半句客气没有,吃了。

我们也就成了兄弟。因此,他最初落下的外号就是鸡。后来,嫌鸡不合适,慢慢的就变成了鸭子。

一只烧鸡引发的友情。

鸭子,来自于乡下,但他偏偏是我们里面看上去最洋气最斯文的人。

他不像皮铁明,从来不穿拖鞋上街;他不像何勇,无论多热的夏天,他也不会光着上身在街上晃悠。

他也不像我,他从来不会迟到。

他就像是活在一个守则中的人。永远都是那么规规矩矩、古井不波、精准之极。

他一生人中,唯一做过一件不在情理中的事情,是十三岁那年,看完了《岳飞传》之后,满腔热血的刺激之下,他学着岳飞在背后纹上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

只不过,帮他纹身的人是我,用一根打火机烧过后的普通绣花针和一瓶“英雄”蓝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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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黑帮百年通史——之流子的童话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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