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涌和李俊岩都是新时代“江湖人”中的顶尖人物、代表人物,都是黑社会老大的不二人选。他俩的不同在于,刘涌有背景,自身手头硬,敢杀人,而且起点也高,他的团伙一组建时便带有黑社会色彩,便高出了同时期的许多流氓团伙一筹。而李俊岩则吃亏在自身缺乏杀人的胆量,吃亏在他以前的小偷身份,这让他的起点比较低,但他混社会的素质却绝不逊于刘涌。在流氓团伙主导江湖的时代,李俊岩只能是下三滥、只能是毛贼,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当黑社会时代的来临,江湖则变成了李俊岩这种人的天下。
沧海桑田,世事变幻,江湖就是舞台,刘涌、李俊岩以及我们每一个人,都在这个舞台上扮演自己的角色,演绎自己的人生。从过去的历史看,好人得好报,恶人得恶报,似乎已经成了这个舞台上永恒的主题。几千年来,无数曲的悲欢离合,翻来覆去所吟唱的却总是这么一首歌,未免让看客觉得无聊。所以,到了新中国,到了今天,一切都被颠覆,丑怪的垃圾成了所谓的现代派艺术品,打土豪分田地的强盗行径成了**壮举,而刘涌、李俊岩这样的黑社会老大,也将在不远的将来,登上大雅之堂,得到政府的褒奖与认可。万幸的是,李俊岩已经代表中国千千万万黑道弟兄们做了庄严声明:黑社会也是讲道理的。
朋友们,你还在等什么?赶紧鼓掌吧,我们生活在一个伟大的时代,一个黑社会也讲道理的和谐社会。
发生在盛京酒店的这场较量,自然是刘涌大获全胜,占据了绝对上风,找回了面子,也拿到了钱。这天晚上过后,刘涌团伙一战成名,当时在场的许多大流氓都记住了刘涌,知道了道上有他这么一号人物。但李俊岩也不算失败,甚至可以说他也是大赢家。因为混黑道的被人堵了,那是常有的事儿,不丢面子,被人用枪指着头还要愣充好汉的行径,已经过时了,已经不再是英雄好汉,已经是公认的傻瓜蛋。而且,这天晚上李俊岩面对枪口所表现出的从容镇定,砸出四十万摆平刘涌的大手笔,以及替手下宋鹏飞担当责任的仗义举动,同样让李俊岩名声大噪。以前李俊岩仅仅是在和平区比较出名,说起来都知道,这晚上之后,李俊岩的知名度、社会影响力愣是提升了一个层次。这就是黑社会老大的素质,无论面对多么不利的情况,他们都能找出其中有利的一面,并加以利用。
本来这天晚上的事情到刘涌和李俊岩碰杯便算是结束了,以后两个人也许还会明争暗斗,也许还会刀兵相见,但至少这天晚上是不会再起冲突。不料,当刘涌收起那十万块钱,与李俊岩握手告别,就要带着人离开时,却又横生变数。
当时刘涌收起了枪,带着钱向包间外走去,可是经过宋鹏飞身边时,宋鹏飞突然站起身用胳膊夹住了刘涌的脖子,同时从腰里掏出手枪往刘涌的头上顶去。宋鹏飞是李俊岩团伙中唯一常年身上带枪的,逼急了也是敢杀人的主儿。按说宋鹏飞不必要这么拼命,事情已经解决,双方的老大已经握手言和,再起争端闹出人命对谁都没好处。他这么做完全是为了钱,因为李俊岩团伙内部有规矩,替李俊岩省下钱的人,可以得到所省下数额百分之五十的奖励。再加上这天宋鹏飞刚喝完酒,理智还不太清醒,被贪念驱使,所以他才冒险一搏。
可惜的是,宋鹏飞没受过专门的训练,他虽然有杀人的胆,却没有那种杀手的素质,他的动作太慢、太笨拙了,他的枪刚掏出来,一把西瓜刀已经剁在了他的手腕上,他的枪脱手掉到地下。这一刀又准又狠,力量极大,就是刀太钝了,仅仅伤了宋鹏飞的皮肉,出刀的人是吴景明找来的一个下岗工人,此人名字叫做张日新,以前不是流氓,但是喜欢打架,单挑无敌,下手特别黑,人称“战神”。
宋鹏飞的枪一落地,吴景明的猎丨枪丨就顶在了宋鹏飞脸上,宋鹏飞便不敢再动了,敢杀人不等于不怕死。
吴景明问刘涌道:“咋办?”
刘涌弯腰捡起宋鹏飞的枪,回头对李俊�8eaf倚Φ溃骸袄侠睿闻舴晌掖撸婺憬逃逃!�
“刘老弟,看在我的面子上,给鹏飞留条活路!”李俊岩说道。
“呵呵,你放心,我有数。”说着刘涌抓住宋鹏飞的脖领子,拖着向外走去。
刘涌他们刚出了盛京酒店,便有两个**骑着自行车过来了,这两个**也没理会刘涌他们,而是直接进了盛京酒店。刘涌刚来的时候酒店经理就报了警,可是直到此时才派了俩人骑自行车过来出警,这都是韩广生给协调的功劳。
刘涌一行人把宋鹏飞挟持到了金杯客车上,开车的董铁岩问刘涌去哪儿,刘涌想了想,说去南运河。不知道大家还记得不,几年前白东方就是从盛京酒店出来不久,被志铮他们打晕弄去了南运河杀死的,此刻刘涌的想法竟与志铮不谋而合,只是刘涌不打算杀死宋鹏飞,等待宋鹏飞的将是比死还痛苦的一场煎熬。
也就用了五六分钟,金杯客车来到了南运河边。刘涌命人将宋鹏飞拖下车,喊了声“打!”十几个人把宋鹏飞一围便下了手。刘涌带的这些人以前虽然都是无名之辈,没有在社会上混出多大的名堂,可是他们经验丰富,打人很有分寸,很有准。他们只照准了宋鹏飞的四肢、后背、面门下手,绝不打后脑、颈部、太阳穴、腹部、下阴等要害。
这场暴打持续了大概五分钟才结束,动手的人都已累的气喘吁吁,宋鹏飞居然还没昏迷,而且他也表现出了成名人物应有的风范,尽管两条胳膊都折了,肋骨大概也断了好几根,但他咬紧牙关,自始至终一声未吭。暴打停止时,宋鹏飞竟然还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刘涌,今天这事儿我记着了!”这是典型的流氓时代作风,被人打了不服气,临了丢下这句话,给自己一个台阶下,多少算是捞回点面子。而打人的一方如果好面子,讲江湖规矩的话,这时也多半不会再下狠手,以表示自己实力强大,不怕对方将来报复。
但是,这天晚上不是面子之争,这是刘涌江湖立棍的第一战,不论宋鹏飞说什,刘涌该怎么干还怎么干。刘涌从一个人手里要过一把西瓜刀来到宋鹏飞面前,用脚紧紧踩住宋鹏飞的一只脚,然后狠狠一刀往宋鹏飞后脚筋上砍去。想不到的是,刀刃与宋鹏飞的脚筋一接触竟被弹了开去。西瓜刀太轻太钝,实在是不适合用作砍人脚筋之用。宋鹏飞明白了刘涌是要挑他的脚筋,他急了,扯着嗓子开始大喊救命。刘凯峰从地上抓起两把土,塞进了宋鹏飞嘴里,求救声就变成了呜咽。
这时张日新上前对刘涌说道:“刘哥,你是要挑这犊子脚筋吗?”
刘涌点点头,把西瓜刀一扔,说道:“没错。就是刀不快,砍起来不得劲。”
张日新没再说什么,他直接掏出了一把弹簧刀,刀锋在暗夜中依然光芒隐隐,他来到宋鹏飞跟前,先给宋鹏飞翻了个身,让宋鹏飞脸朝下背朝上,他也用脚踩住宋鹏飞的一只脚踝,接着手起刀落,一刀扎进了宋鹏飞的后膝盖弯,然后又把弹簧刀横向一豁,只听“嘎嘣!”一声脆响,宋鹏飞一条腿的大筋就这样被挑断了。宋鹏飞疼的全身抽搐,张开了嘴巴大喊,却是只能发出砂纸摩擦般哑暗的声响。
我看过好几部黑道小说,比如廖无墨写的《黑社会》,孔二狗写的《东北往事》,里面都曾写过黑道流氓挑断仇家脚筋的情节,只是一写到挑脚筋这儿,这些号称道上混过的作家们便开始语焉不详,言辞闪烁。也不知道是作家心软,还是手软,反正他们就是不把挑脚筋的详细过程给写出来,只告诉你某人脚筋被挑,从此腿就瘸了。推详此中原因,那就是这些作家没有亲眼见过挑脚筋的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