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两个就只能继续找小夜总会上班。在之前那家上不到台,便决定换一家。那天,排骨看着唐月进了那家夜总会,便寻思着去哪里呆一会,等会再回来接唐月。正好旁边有条服装街,排骨就走了进去瞎逛。远远的看见几个男的在前面也是瞎逛,其中一个像他表哥鱼哥。排骨就扯着嗓子边喊边跑上去,还真给排骨把组织找到了。
日前一篇文章很轰动 中国女人愈演愈烈的“妓女倾向”,我想说最起码应该说责任并不完全在于男人一方,男人和女人其实都在推波助澜。而真正的始作俑者和罪魁祸首,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而是这个社会中不断加剧的贫富差异。
妓女的定义很简单:用自己的身体来换取男人钱财的女人。妓女的行为通常叫做“卖淫”。
但是仔细去想一想,卖淫是做妓女的唯一方式吗?参照一下上面的定义,就知道答案是“No”,卖淫并不是女人用身体换钱财的唯一途径。一种比较近似的方式就是现在已经司空见惯了的傍大款、当N奶,尽管走这条路的女人自己绝不承认自己是妓女,而其他的女人也是用嫉妒、羡慕和鄙视的多光谱混合眼光来看她们,但是在本质上还是以身体换钱财,差别只是在男人的人数上面,不是每次换都一个男人,而是每隔一阵子换一个男人而已。
形式上再远一点的,就是那些为图钱财和各种利益而跟男人上床的女人。为了一个职位、一次升迁、一笔生意、一个成名的机会,或者只是为了一次名牌包包、时装和化妆品的疯狂过瘾的购物,都乐意用自己的身体去换。这样的女人尽管为数绝对不少,但却做的低调和隐蔽,不像当N奶傍大款的女人那样神气活现。她们甚至鄙视那些做N奶、傍大款的女人,因为她们不是、或不必天天傍、夜夜陪,而是在关键时刻才果断出手,遇到适当的机会才偶尔为之,讲究的是效率和效益。可是,差别依然只是在数量上面,在以身体换利益的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
形式上最为遥远的,就是婚姻。为图一生安逸、衣食无忧、甚至是荣华富贵,而寻找有钱(或有权)男人的女人,你要是说她是妓女,她准一巴掌扇你。可是,拿自己的人做为交换的条件,通过婚姻从男人那里“合法地”换取经济利益,虽然合法,但本质上还不依然是交换?何况那种先嫁一个小康男打底,然后再骑驴找马,趁着青春美色继续搜寻金龟,一旦钓到到,毫不犹豫、离婚再嫁的,也不是大有人在?即便不是自己主动去找,但在有钱男人的银弹攻势之下,被动缴械,弃暗投明的,也不是大把?这样的女人,即使一生只跟过一个、二个男人,可是本质上不也是符合那个定义?
惊奇吧?原来做妓女还有这么多种,卖淫、傍大款、潜规则...,甚至包括结婚!这就是所谓中国女人的“妓女倾向”。金钱并不能保证幸福,正如不是每块泥土之上都有鲜花;但是幸福离开了金钱就失去了保证,就变成了花瓶里的花束,不管一时多么令人陶醉,离开了大地就不能再指望年年不断盛开。
有一点必须要说明,那就是在任何一种形式中,都未必百分之一百全都是金钱因素,情感因素也同时存在的,只是多点少点而已。嫁大款的女人除了爱钱之外,未必对大款没有一点情感;而做小姐卖身的,如果对某个客人有多点好感,也会加倍去迎奉。哪种都不是绝对的,金钱与情感两个因素,到哪里都是混合在一起,而且通常还很难辨别出哪个多、哪个少。
我一点也不鄙视妓女,她们的人生其实是正常的。妓女再怎么拿自己的身子换钱财,毕竟身子还是自己的,而且绝大多数也不是谋取暴利,比起那些拿别人的东西、拿国家和人民的东西为自己换利益,拿人民赋予的权利替自己某暴利,还天天都一副冠冕堂皇的人来,妓女一点都没有什么说得上羞耻的地方。
所以,中国女人的“妓女倾向”并没有什么大错特错的地方,更不必去中国男人那里追究原因。归根结底,这是巨大贫富差异之下的一种现象。因为现在中国社会中的贫富差异,远远不是大多数女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学习、勤奋和努力去消除的,女人才不得不豁上自己的身体,不管是做鸡还是嫁人。
等到有一天,中国真正成为了一个均富的社会,我想到那时,虽然妓女不可能彻底消失,但是数量肯定会变得很少很少,因为绝大多数的女性都能有机会用自己的智慧和勤劳来换取财富,而把自己的身体留给真正的天伦享受......
而所谓的“妓女倾向”也将在那时自然消
12
在九十年代中期,坐台的并不是代表一定要陪人睡觉的。也就是当时还真有金鱼与木鱼的区别。体现在挂胸牌上,金鱼是挂在腰上的,木鱼挂在胸前。挂腰上要说明的意思是说下面不舒服,这几天不方便。而一个月三十天都挂腰上,妈咪也就在要出台的老板面前不会推你了,知道了你是金鱼。
这个胸牌的挂法现在都还是在沿用,不过现在没当年虚伪。挂腰上的就是确实来红,老板你实在想要不嫌弃的话,小女子我一样招架。不出台的没有妈咪要,都说那是白痴,脑子有问题。
唐月当时是金鱼还是木鱼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排骨他俩从此和鱼哥他们住一起了,在一个大的夜总会交了几百的押金领了制服,和鱼哥他们几个的女人一起上班了。鱼哥他们一起居然有十几户人,都是一男一女。房子都租在一块,相互可以有个照应。再说每天白天睡觉,下午起来。晚上女人出去了,十几个男人又猫一起打牌,出去玩之类的。到半夜女人回来了,当天的收入又入库。
必须承认的是,当时坐台赚钱,是很凶猛的。刚富起来的中国人,在夜总会挥金如土,是事实。小费是两百起码,而每天只要上台,拿回来的起码是400以上,多的还有上千,极个别还有过一万以上的。比如要小姐喝酒,一杯啤酒100块,你能喝多少,就给多少之类的情节屡见不鲜。唐月经常扮猪吃老虎,冒充不会喝。老板一开心,豪爽的发言,唐月直接来个一二十杯,收到人民币2000元后再一捂嘴,冒充要吐,直接出包房门回家。妈咪再进去说各位爷怎么把我这小姑娘灌成那样,哭哭滴滴跑回家了。老板们便还很开心,觉得很有成就感一般,叫妈咪另外叫个过来。
所以总结那时候出去玩的男人的心态,依然是炫富的,追求的是在女人面前牛气一点。甚至有很多傻的,追求的是通过出来叫小姐陪酒,找到自己生命中的真命天女。唉,都是那时候的香港片给毒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