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衣衫褴褛的人正躺在地上,从他身上还传来阵阵酒味,令人嗤之以鼻。
光线很暗,暗得看他的脸都是一团黑。
我回过头继续往前走,走到了一盏快要黑掉的路灯下面,而我却感觉有什么东西绊住了我的脚,一
阵电震感从脚上传来。我低头看—— 原来是那个破衣人,他用手紧紧抓住我的脚腕。
借着几分光,看见他脸上与脖子上几条斑驳的刀疤,一副狰狞的样子,像蝮蛇一样爬行过来。这使
我毛孔竖起,没等他两只手一起抱着我的脚的时候,我用劲地甩开他的手,拼命地朝巷尾跑去。
这条巷却不知何时延长了这么多,跑了很久跑到我喘地很猛的时候,我便停住了脚步。但惊悚的感
觉却还没消失,我向后望去,我很快,如突击的毒蛇一般正在快速向我接近。
我还没回复过来,又要被迫着继续跑,继续逃, 但无论我怎么跑,这黑暗的路都没有尽头……
……
……
…“回忆过去,痛苦的相思忘不了~”
几天的习惯便造就了被整夜通宵播放的电视机吵起床的我,我一往如常又被它从梦中吵醒,不知道
今天早上放的又是什么节目,什么台?竟唱出了这么有腔调的歌,我想,大概又是那泛滥的台湾综
艺节目。
如果说睁开眼睛是第一件事,那么刷牙洗脸不会从属第二。
“一个,两个,三个…… 九十六零一个”
我数着我的杰作—— 书桌上没有规律却被层层叠住,被粘住的铝罐子,稍微有点像金字塔,
我便得知今天是四十八天半。青岛,倾倒,两杯不倒。
哎
又是无所事事的一天,我仰身起床顺带把单薄的被子披在肩上,从浴室拿出我的毛巾牙刷,往厨房
走。
是的,我没有背道而驰,无论在人生的道路还是在浴室到厨房长长短短道路。浴室的水龙头已经坏
了很多天,镜子也碎了很多天,没有人去理会。 空荡荡的屋子主人是我,我却不曾想过要如何照顾
好这一切,除了挂在电视背后墙壁上的木框。
“是否让夕阳飞翔…带领你我环绕~大自~~然。”
嗯,电视机里面的那个人确实是这么唱的。我认得这首歌,是jay的一首老歌,可惜唱的不是本人。
我走到沙发旁抓起电视机遥控,朝着电视机按下红色按钮,但电视机却毫无反应,继续肆无忌惮地
拉着那人唱歌。
我感觉这一切很扯了,扯得连电视机都不听话了,扯得在酒醒中答应邻居的小孩把电脑借给他。
我使劲地拍打着遥控,然后又朝电视按按按,拍拍拍,按按按,大概几个回合。我忍无可忍地把遥
控狠狠地向电视机砸去,却没把电视机里那个在唱歌的砸中。遥控“啪”的一声撞在墙壁上,粉身碎骨
连电池都飞了一颗出来,是的,后来发现就这么一颗。
我冷冷地笑笑,摇摇头。 不知从何时起我变得如此暴躁,如此粗心。
点起了一根烟,却放在烟灰缸边沿上静躺着。烟的升舞如此美妙,在无风的室内它如直线般垂直上升,开始并不散开,直浮到视野中那个木框的时候才渐渐弥散开来。
四行青瘦娇弱的字静静嵌在木框内 ——
“芷草青青岸边望,欣荣江上雾迷茫。
爱意腓腆风缠兮,君知我心倾耳听。”
眸境渐渐朦胧,思忆却又渐渐清晰。
烟雾缭绕把那两行字衬得仿佛动了起来,是烟还是忆呛得我泪不止流。
我把头向后依靠在沙发背上,凝望着两行字,记忆像烟一样挤到一个点上忽然就散发出来了,我闭上眼睛,开始享受过去的一切……
中考前的一个晚上,我们在房间里。
“像我这样,三只手指握着笔..,把食指放在笔尖上,然后中指和拇指捏着笔尖那头……”
我细心地一遍又一遍示范,一遍又一遍重复着我学了两个月的握笔姿势并呈现在白纸上。
她像我一样,我做一遍她也做一遍,但她天份不高,使这个工作难度加深。其实我并不认为女人学书法有什么好处,可是她很偏执,不肯放弃。 原因是她作了首诗,一定要用大字写出来,挂在墙上。说是为了今天留个纪念。
从傍晚一直到晚上,地板上的画纸已经铺得看不见地板。
“子君,我是不是很笨?让你教了我那么久我都没学会。”
她很认真,认真得连问我时候也在写着,眼珠也在随着笔尖走动。
我宛然一笑,走到她身旁抓起她纤细的手一笔一划地教导她写,一张纸写到密密麻麻了才舍得扔。写到墨砚干了,我便替她磨。
写了那么久,不是李商隐的诗就是韩愈的词,她说要把最好的留给属于我们的。
她酷爱这两位诗人,所以至我房间的墙壁上几乎都粘满了他俩的诗。当然,间隙里还有我们俩作的小爱杂诗。
还有七个小时,我们就要奔赴考场,但此时此刻我们却很悠闲地在房间里练书法,我想别的同学这个时候应该躲在被子里紧张地睡不着,或者还在案桌上拼搏吧。
我很喜欢我们两个人的两种时候,一种就是大家都很欣然一起享受一件事,另一种就是大家都很认真地去做同一件事。就像当天的晚饭与今夜,这也是初中时代我最难忘的两个晚上。
对于万人着紧的考试,我们俩却从容不迫,没有丝毫在意。因为在此之前我们已经买了一大堆关于学科的试卷做,她几乎每次都能比我快半个小时做完,多余时间还拿来写我做讨厌写的语文作文,而我的文笔写不出她的十分之一。
我却没有感到有半分的自卑,尽管我很好胜,好胜地不喜欢周围的人超越我,除了属于我自己东西。我也没有问过她一丁点学术上的问题。
我的成绩比较中偏下,而她的成绩却在上游。以她的成绩,她完全可以考上市里面顶尖的高中,但是我们俩缺一不可,她眷顾着我,所以我们在志愿表上都只填了一间中等的高中。
我归纳出我十分有把握的题目,能有信心拿下满分的题目。我们已经计划好哪一块的题目要写,哪一块的题目不用写。语文因为不稳定因素很大,所以我们俩同意只写选择题和作文,分差预计不超过10分,除非她忽然神经质地整篇作文都写古文…当然那是不可能的。
数学,理化生那些有客观答案的,我们决定只拿百分之60的分数。英语是我的弱项,每次考试我大多都是凭着感觉去写选项,所以英语预计拿30分。
这样就凑够了我们需要的分数,学校需要的分数。
这也是我们第一次感到活在这个世界,有力量去决定我们的前途的一件事。
可能是我想的太入神的缘故吧,我没有注意我的手一直没有动。
“子君,怎么了。”
她睁着水灵灵的眼睛看着我的脸,我温柔地说道:
“没事,我想去阳台吹吹风,今晚夜色很柔。”
“那把衣服穿好吧,别着凉了。”
她把我外套轻轻地拉紧,然后又继续认真地练她的毛笔字。我们有个通性,就是在夜晚的时候容易唤发兴致,而在兴致起的时候又精神的难以入睡。
走到大厅,我的目光落在电视桌上的木架子架着的巴乌。已经铺上一层薄灰,吹口也被灰尘裹得密不透风。
我好久没有用过它了,趁着那晚的夜色,我用把巴乌从头到尾,从内到外如对待宝贝一样擦拭干净。
曾经我幻想过自己作一首曲,但是我造诣不够层次。我曾经幻想过在很多人面前吹奏巴乌那一定会造成很大回响,所以当时我对巴乌十分有热情,自学自用,无师自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