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估计,所谓的英雄不近女色,乃宋江的炒作手段也。为何?一是严明起义军的纪律,保持战斗力。二是在社会上树立不同一般军队的形象来,突显自己队伍的先进性。这炒作嘛,其实就和所谓的“替天行道”招牌一样是挂出来给别人看的。其实在北宋王朝,市民文化非常发达,所谓勾栏酒肆比比皆是,色情业也深入人心,连皇帝都忍不住想出来玩。就是宋江本人也是有包二奶经历,不近女色包二奶做甚?另外据研究宋江也是有老婆的。元人陈泰在其《所安遗集补江南曲》序中云:“余童卯时,闻长老言宋江事,未究其详,至治癸亥秋九月十六日,舟过梁山泊,遥见一峰,嵽嵲雄跨。问之篙师,曰:‘此安山也。昔宋江议事处,绝湖为池,阔九十里。皆蕖荷菱茨,相传以为宋妻所植。’”关于宋江的老婆,明人许自昌的传奇《水浒记》里有交代。书曰:宋江的妻子姓孟。夫妻和谐融洽,宋江希望有所作为,但又记挂妻室。孟氏通情达理,要他以事业为重,不要以家庭为念。宋江上梁山后,梁山好汉把孟氏请上山与宋江团聚。
梁山集团起事的真实意图和根本动力在吴用说服三阮时说得明白,那就是去图一世快活。一世快活真的就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这么简单吗?革命如果成功,为革命有过贡献的老干难道就不考虑他们的生活问题?洪秀全的革命还未成功,就迫不及待的沉溺在女色的海洋里,而他革命的口号和革命队伍的清规戒律却是出奇的严厉哦。宋江是厚黑大师,他之所以急于招安,其实只不过是想将手里的这点人马尽快典当个官当当啊,他清楚知道这高级国家公务员的待遇可不是押司这样的小吏可以比拟的。这和集团所谓的一世快活的目标又是出奇的一致。之所以用不近女色,不十分要紧来标榜自己,无非也是这样的心理:越是要紧,越要装出不在乎的样子。这和我们现在追求优秀女孩子的秘籍何其相似啊。
从版本学的研究角度看,水浒故事乃是世代累积型的,宋史有记载,但从南宋后期水浒英雄就已经慢慢成型。我想,这女色问题恐怕和南宋的理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程朱理学讲究存天理灭人欲,这一官方学说占据统治地位,在任何上得了台面的场合,谁也坳不过这条大腿啊。南宋末年的说书先生们为了配合这一宣传口径,在女色这样的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怎么着也不能违反赵官家规矩的。所以这窗户纸一直没有桶开,到了明代即便风气开放,但水浒筋骨早已定型,岂是随意可以更改?此又是另一场笔墨官司了啊。
继续昨天写的,乐乐是我比较看重的经历之一。
乐乐
初识乐乐是在一个QQ群的聚会上,那时我对玩群兴趣很大,在群里也很活跃。因为我是群管之一,负责一些跑前跑后的联络工作,那天是在一个著名的大歌厅里唱歌,人很多,气氛也热烈。前来的女子多于男的,被群友戏称这是肉多狼少,这样的情境下有利于多接触与认识更多女生。那次买单的规则是男A女免,因而有更多女群友过来参与并不奇怪。我要逐个登记每个来人的名字和联系电话,所以每个人我都要接触到。
有些年轻新面孔是我未见过的,其中一个面容清新秀丽,长发披肩,举手投足间有种青春妩媚的韵致。我登记到她面前,问她网名,她说叫乐乐。我说群里没这个名字啊。乐乐解释她是被其他群管邀请过来的,还没有来得及加入本群。原来这样啊,那把你电话和Q号告诉我,方便群里以后有活动通知你,我边说边看她那会说话的眼睛,在我看来,她真有一份动人心魄的美丽。等我记录好了乐乐的信息,一会就轮到她唱歌了。我很注意看了。乐乐抱着话筒,不时整理耳边长发,她唱的是一曲有难度的英文歌,具体什么已经不记得了,但她声音很清亮,错落起伏间丝丝入耳。
那晚个别群友要先行离开,我下楼送到大门出口处,在回到快进门的走廊口时,看到乐乐刚打完电话,见到我,她婉尔一笑。看得出尽管她身材不是很高,但得体的牛仔裤包裹着臀部显现出完美线形,是让男人无限遐思的。我也和她打招呼,让她多玩好。包厢里有人跳起交谊舞来,我注意到,乐乐始终没有跳一曲。
第二天,我便把乐乐加为好友并拉进群里来。和她聊天得知,她才20岁,在一家公司做文员,工作不很多,每天都能在线上。但她说她基本都是隐身的,因为这样可避免很多网上太多人的打扰。我告诉她,群里要搜集每个群友的照片,要上传到群相册里去的。乐乐不情愿,她说可不可以让她是个例外啊,她不愿出头露面什么的。但我坚持认为,上传照片方便大家交流,这个不能例外。僵持了许久,她妥协了,告诉我她的相册密码,让我挑选一张。她的照片分门别类,分同学,朋友,家人再有就是她自己的照片四个类别。我在她自己照片中选取了一张视频照片,估计是在网吧拍摄的吧,拍摄得唯美又青春的那种,是我很喜欢的。
后来的一次活动我约过她,但她没来,说是有别的事情,出不来。在有次网络聊天里,我问她什么时候有时间我可以独自约她出来玩一下。她问去做什么?我说是吃饭。她说好。
但吃饭的问题进展并不顺利,我那段时间比较忙,没有太多空闲,网络上和她的聊天也仅限于一般的内容,还没有过暧昧的想法。另外我也认为乐乐肯定是个很高傲的女孩,真的约她不一定会来。
两个月后的一个周末,事情总算没那么忙了,上午八点多,拨通了乐乐的电话。问她在哪玩呢,她说正在新华书店看书。约她上午一起去玩,问她同意不。她答应了,约好我到书店门口接她。火赶猴急的,我骑个电动车到书店门口了,再拨她手机,没一会,乐乐就细碎的步子从门口出来了。她穿着一件米黄色的上衣,下身着黑色短裙。真是一个美丽的可人儿,我差点看呆了。她也不多说话,径直走到我跟前来,我冲她点头一笑,让她坐到我后车座上来。
她侧身坐上之后,我问到哪去玩。她说随便吧。我认为还是到白石公园比较好,那儿才建成不久的,也离得比较近。她同意后我就往公园驶去。快到公园了,我忽然想起什么来,停车到一个小超市里为她买些饮料零食什么的。她比较随便,也没特别讲究,就买了几样我认为女孩都喜欢吃的送给她。
天气很好,公园人也比较多。我和乐乐随意的四处散步,顺便说着些群里近期发生的事情。我发觉乐乐不是个特别爱交谈的人,外表看来也很是矜持。说到她的QQ空间,她的话才多起来,我称赞她是个才女,写的空间日志都很贴切又有深度,区别一般女孩无关痛痒的嬉闹浅薄。她的确喜欢思考人生深度一些的问题,不过有个问题我又向她抱怨,说我给她空间留了那么多言,她怎么就不回访留言呢。她笑起来,说她一般只给女孩子去留言的,一般也只回复女孩子给她的留言。我抗议,说哪有这样的道理啊,分明就是重女轻男的思想。
总不能老走着啊,这个公园也有片湖面可以划船的,我和她在湖面泛舟起来。湖面上,借口要看下她的掌纹,将她的小手抓在面前,第一次感受一下她肌肤的细腻与温柔。我不懂看相,但胡乱讲一通也未尝不可。女人就爱感性,你说的理论可能她不喜欢,但具体到一些事情,她们的兴趣就调动起来。有时候瞥见她的大腿就在眼前,但总不能不由分说去抓一把吧,感觉和她在一起既兴奋,又煎熬。
上岸后,和乐乐并肩走在一起,有时候为躲避行人,和她靠得更拢一点。我将手有意放在她的腰上,她没有特别惊诧,但还是有技巧的摆脱了。我并没有放弃,而是想办法找一切机会想揽住她的腰肢,但总不能长久得逞。下一步和她说好了,找个地方坐一下,再找个地方吃午饭。
路上,她说起她英文很好,在学校还和外国人会过话,她都想在这方面多努力,期许将来能当个翻译就很好了。对她的梦想,我不置可否,感觉有梦想当然是好的。我告诉她,其实她平时看起来很冷的,但只要笑起来,就真的很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