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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然的短信发的很频繁,我总是把话题往红红身上扯,他对红红的感觉貌似也不错。对于男人来说,女人是解渴的水果。而对于女人来说,男人是果腹的干粮。爱情在男女心中的价值总是不一样。就像《色戒》里演的,男人为事业而放弃爱情,女人为爱情而放弃事业。
我也不知道自己的计划有没有结果,先走着看吧。
巩然约我出去玩儿,我拉上了红红。
那天巩然开着个车来接我们。
我以坐在前排招眼为由,坐在了后面,硬生生把红红推倒了副驾驶的位置。一路上高歌猛进,巩然这人虽说看着窝囊,但是开车却不含糊,飙车不眨眼,一路油门踩的热火朝天。我在后面没话找话,借机问问巩然的情况。
巩然纳闷,估计纠结于我明明问过,为什么还提这事儿。不过他还是不厌其烦地又说了一次。
巩然说,他二十多岁的时候就出来打拼,做过修理工,做过泥瓦匠,后来学了厨子。慢慢就开了那家店,赚了点钱。几年前回家娶了媳妇,还生了孩子。自己在北京打拼,努力接老婆孩子来北京生活。眼看着愿望就要实现了,老婆消失了好几年。前一阵子他老婆又出现了,并且离了婚,孩子也带走了。之所以孩子让他前妻带走,是他怀疑孩子根本就不是他自己的。这个事情上,巩然屡次质问过前妻,但是他前妻总是闪烁其词。
现在的巩然是孑然一身。
听他说完这些,我说:“有故事的男人哦!”红红也听得入神,眼睛转也不转地盯着巩然。看看巩然,他的侧脸很帅。
巩然在停车的时候,我问红红:“你介意离过婚的男人吗?”红红自以为是地说:“那有什么啊?很正常啊,小静姐,你要想开点儿啊。没什么可介意的。”
不介意就好,到时候我就用同样的劝慰来开导你。
巩然出来的时候,看着另一个人开车进去,很面熟。盯着看了一会儿想不起来是谁,巩然问我:“看什么呢?”我搪塞说:“这人的车子真漂亮。”巩然说:“还行吧,凌志。反正比我的好。”
我还是想不起来这个开凌志的男人在哪儿见过。这还没老呢,就成这样了。估计也和熬夜、酗酒有关系,原来我记性挺好的啊。
进了游乐场,最疯的是红红。
这里才有属于她的快乐。平时她对巩然总是以普通朋友相待,但是看着摩天轮、过山车、水上自行车、飞船等项目,红红开心地笑了,她完全放松在久违的快乐中。拉着巩然到处买票,要玩儿这个玩那个。巩然也乐于效命,到处奔走,陪着红红游乐。
我大多都在一旁看他们游戏,看着他们乐,我也乐。尤其在巩然和红红滑冰的时候,那种流畅的滑步仿佛令人羡慕的生活轨迹,那么自由,那么随意。
那个刚满二十岁的孩子,不该有那么多负担的,是一个龌龊的男人,以爱的名义夺走了她的青春、她的快乐。卑鄙之徒往往善借堂皇之名,历史向来如此演绎。
滑完冰,我提议吃个冰激凌。这东西才是我从小到大的最爱,小时候穷,没吃过。一直梦想着能吃上五颜六色的冰激凌,那是多么幸福的事啊。知道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国家发给每个在校大学生每月30块左右的粮油补助。我第一次拿了那个钱的时候,手头上才宽裕了一下,狠了狠心买了一个8快钱的冰激凌,终于圆了梦。我挺能理解《白鹿原》里面的那个黑娃,他从小到大最大的理想就是吃冰糖。在一般人看来很可笑的理想,这或许就达不到理想的高度。
但是有些人的理想的确是那么平庸,那么无华。并非所有的理想都是一杯茶,清澈透亮,沁人心脾。很多人的理想只是一杯凉白开,简单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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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然竟然吃的满脸都是冰激凌。红红还使坏在他脸上乱涂,瞬间巩然变成了花脸。我看着她俩嬉闹,这才发现巩然蛮可爱的。
路过游泳馆的时候,红红嚷嚷着要去游泳。我和巩然只好同意,难得红红这孩子这么开心一会,就从了她吧。忽然觉得红红像我和巩然的孩子……
这个想法很诡异,实在没有办法,对于这个想法,我自己都脸红。
我依然坐在看台上,看他们游泳。很多时候,我只属于一个安静的角落。希望我的生命也是如此,在纷纷扰扰的世界里有一个角落,属于我,安静地属于我。
红红的身材还真不错,虽然才二十岁,但是出脱的活像一个娇滴滴的姑娘。那成熟的曲线透过紧身的衣服,时而放出女人的光彩。巩然也还不错,并不是每个厨师都是头大脖子粗的。巩然也是一天天的苦日子熬出来的,所以身材还没有走形。结实的胸肌紧凑地堆在一起,三三两两的腹肌更有点儿锦上添花的意思。
手机响了,珠儿叫我过去玩儿。
正好,留下这一对泡在池子里的半裸男女,创造一个二人世界给他们,我正愁没机会闪人呢。珠儿可真是善解人意啊!
慢慢走到泳道边,看着他们俩玩儿的尽兴,都有点不好意思打扰了呢。又磨蹭了一会儿,珠儿的电话又开始催了,:“你到哪儿了?我们来接你。”说了见面的地儿,珠儿竟然就在隔这个游乐场一条街的某酒店里。我连忙说:“我就在附近,不用麻烦你过来了。”挂了电话,冲巩然和红红说明了情况,有个朋友约我出去,有点急事。红红倒无所谓,反正她怎么都是玩儿,巩然显得有点儿扫兴。他说:“今天本来是约你玩儿的,可你……”
我微笑着说:“没关系,我很开心。”
我真的很开心,看着红红的快乐,仿佛我的心也被感染了。在那个清纯的年纪里,我不曾有过那么肆意的快乐。但是我也不曾有过红红的悲惨,是什么让她如此沉迷于那个蔡克成?我没有答案,关于蔡克成这三个字,我想想都恶心。
快走出游泳馆的时候,回头看看红红和巩然,他们正相互往对方的脸上泼水……
看着红红,多美好的年纪啊,二十岁,一个让人着迷的年纪。我希望一切定格!
出了游泳馆,又打电话给珠儿,因为刚才听见电话里说话声音很吵:“你么人多吗?”珠儿说:“有几个,大多你都见过的。”
我特意在游乐园旁边的商场里,对着镜子整理了下衣服,喷了点香水,补了补妆,这才朝珠儿那里走去。
一进门就看见刚才那个开凌志的男人,到这儿才想起来。他就是上次和珠儿一起打保龄球时认识的姓王的那个男人,我看他的神情,估计刚才在游乐场门口也没注意到我,我也就没主动和她搭话。
珠儿指着姓王的说:“王志东,你们见过的啊。”我忙说:“是哦,上次一起打过保龄球,吃过寿司。王哥贵人多忘事,可能忘了我吧。”
珠儿又指着我说:“我妹妹,小静哦。可不许欺负。”
看王志东那情形,一定是刚刚才想起我,一脸醍醐灌顶的神情冲我笑着说:“哪儿能呢!哪儿能呢!”王志东说这话的时候,他旁边的一个女人眼睛如双刀般盯着我。我顺着瞧过去,这不就那个陈怡吗?切,气死她活该。不过这个浪蹄子今儿这身打扮挺棒的。黑色的高领衬衫,镂空领边,一身短小精悍的小马甲,把身材装束的越发挺拔。刚才王志东停车的时候,怎么没看见她?小骚货估计也刚到。
想到这儿,就故意再气气那个陈怡,我起身举起一杯酒说:“东哥哥啊,虽然还未开席,但是妹妹这杯情谊酒得先喝了。”王志东二话没说,仰头一干而尽。
我又关心地说:“东哥今儿开车来的吧,少喝点儿。要妹妹替你喝的时候尽管吩咐啊!”
说完这些的时候,我看见珠儿的右手偷偷藏在台布下面对我竖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