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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山在达县城北,山形如凤凰,因此得名。山上林木葱郁,瀑布飞泻,楼阁星罗。掩映在林木中的宝芝洞,石乳玲珑,山腰有北岩寺,雕檐画栋,拾级而上,绕过二龙潭,攀越七步梯,便直上顶峰红军亭。在这里举目远望,州河像银色巨龙穿越而过,城市沉浸在茫茫烟云之中,天宽地广,凤凰公园美不胜收。当年刘存厚部敌军占领凤凰山,红三十军一部占领达县城北的罗江口,与凤凰山敌军形成对峙,一部绕道袭击并占领达县城,在敌军惊恐未定之时,攻取了凤凰山。与此同时,右路军渡巴水进至达县以西地区,协同中路红三十军全歼凤凰山逃敌。想当年应该是厮杀惨烈,血溅七里。这在1997年中央一套黄金时间播出的电视连续剧《血战万源》中可见一斑。

我们一路兴致勃勃地爬着凤凰山,三个老同学在异域他乡相聚自然是开怀不已。一路上,书影还讲着凤凰山的传说。她说,相传当年元稹在做绥定(达县古称)知府之时,为官清廉,体恤百姓,深受民众爱戴。后来被朝廷调走,百姓们惊闻,都很悲痛。元稹在正月初九那天,从州河泛舟离开达县,县城百姓们对其十里相送,依依不舍,哭声震野。许多人登上凤凰山,目送着元稹的小船在州河中一点一点变小,直到消失的无影无踪。因此,后来达县有了每年正月初九登高的习惯,一直沿袭至今。我对元稹了解的不多,只知道在中唐的诗坛上他和白居易齐名,可也并不知道他到底写过什么很出名的诗,好像有一句什么“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什么的。此外,就是当过唐朝宰相,后被罢免。不过听书影这么说来,他在做绥定知府的时候倒还是一个好官,要不大家也不会这么登高相送了。不知不觉,爬到了山上,书影说我们横穿过去,那里是合影留念的好地方,到凤凰山的人必到那里,否则就不算到了凤凰山。我们跟着她穿了过去,是一块较大的平地,上面有一块很大的石碑,上书几个大字:凤凰山上凤凰游。取自李白当年等金陵凤凰台时所写的诗句: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那里确实是合影留念的好地方,很多人都在那里照相。而我只是在想,李白当年等凤凰台时会是一种怎么样的心情,逸兴遄飞,气壮山河的李白自然是满腔的忧国忧民,而我自是不能和他相比,我的家事就足以让我焦头烂额,痛苦不已。

那一天,我们都玩得非常尽兴,在凤凰山的每一处名胜风景里都留下了我们的身影,拍了不少的照片。后来郭林临时有事,说不好意思要先走一步。我和书影又继续在山上游玩,兴尽方归。书影提议我们顺便去看看另外一位在卫校读书的同学吧,卫校的那个女同学在初三时就和书影关系最为要好,我自然同意。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甚是开心。不知聊到了一个什么话题,书影突然对我说:“有个男孩对我不错,不过我对他说我们之间不现实。”按照当时中专毕业的分配惯例,学生毕业了都是要回原地工作的。我想我似乎没有太多的理由去推敲,我也不知道说什么,没有吭声。但是我也略有所觉,毕竟我们正是容易冲动和多情的年龄,再说她对我那么好。

日常的生活却是非常的无聊,宿舍的人提议大家来结拜兄弟,一呼百应,我们宿舍12个人一致同意。大家凑钱去买了两壶酒,买了一把刀,什么吃的东西也没买。晚上拿出一个洗脸盆,倒上那两壶酒,每个人在自己食指上割一刀,滴下鲜血在酒里,滴血为盟,每人喝上一杯,按照年龄大小排顺序。大哥苏雄,天生满头卷发,性格耿直,为人豪爽;二哥陈劲松,文采不错,书法很好,经历比较丰富,喜欢谈论女人;三哥张寒嘴上胡子很浓密,,比较幽默,喜欢调侃,有时候抓住人家一个小辫子要把对方调侃得无言以对才罢休,不过没有什么恶意;四哥赵小明,后来经常和我一起打桌球,每逢考试的时候受我恩惠不少,每天他最早起床,在他交了个女朋友之后,在宿舍总会有事没事自言自语的提起他女朋友,听的大家耳朵起老茧;五哥蒲坤,也是我初中同学,身材高大,中专四年一起上学和回家的伙伴;六哥张磊,满脸络腮胡子,善于辩论,喜欢发明新名词,大家送他外号“辩道家”,这个名词也是他首创,他后来的非凡之举给我们中专四年留下了永恒的经典记忆;七哥陈迎春,喜欢独来独往,说话声音有点尖,后来才知道他也有些喜欢周易;八哥彭园,和六哥张磊是中学校友,字写得不错,长得小帅,喜欢打扮,没事就对着镜子拿着梳子搞他的发型,对追女孩子有独到见解,因此他和二哥陈劲松关系最为要好;九哥杨延春,不大爱说话,喜欢看录像;十哥余小春,只有他一个人是铸造班的,背地里默默发奋图强,不让人知晓;十一哥寇陶,因为姓的原因,我们习惯叫他日寇,不过不像小日本,人很好,经常发表高论,自诩眼光不错,绝对不会看错人;然后是我最小,因此中专四年大家都亲切的称呼我为老幺。

这样虽然加强了宿舍友谊,可也终究不能排解郁闷无聊的单调生活。大家开始翻越铁栅栏和围墙出去坐茶馆打麻将,或者打桌球。在四川,打麻将是大众消费,很便宜,又很休闲,不管认识不认识,麻将桌上一凑,大家自然就熟悉起来了。魏兴街上的茶馆是一家挨着一家,不怕没有地方,茶馆收费便宜,服务周到。茶馆分时计费,按上午、下午和晚上三个时段计费,给每人泡一壶茶,每人每个时段收费一块钱,如果通宵则自己和老板商量,价钱更为便宜。一个茶馆至少也有三四十桌,因此加总起来收入也是很高。桌球也很便宜,斯诺克一块钱一桌,不管你一桌打多长时间。我们从农村出来的孩子,从小也就只玩儿过土豆和红薯,哪里见过桌球那么新鲜的玩意,连枪都拿不稳,不知道怎么架,就更别谈什么角度和力道了,只是凭着蛮力乒乒乓乓的乱打一气,许多时候一个小时也很难打完一局,因此这成了一个不错的消遣办法,既可以附庸风雅的玩玩,又可以打发掉那些无聊的时光。

当然,我们最主要的消遣还是打麻将。这主要是因为魏兴那个地方的桌球并不是很多,而且桌球一般都在路边,容易被老师路过抓到,打的时候心里不踏实。而麻将则一般在室内,我们都找隐蔽的地方,玩起来放心大胆,而且打麻将悠然自得的坐着,有人服侍,还有茶喝,那感觉甚是惬意。我们坐遍了魏兴每一个茶馆,老板对大家都非常熟悉。我们一般是同学一起出去,相互之间比较熟悉,不弄虚作假。大家也打得比较小,玩成都麻将的一块、两块和四块,一个时段下来输赢就大不了才一二十块钱,赢家则请其他人吃饭,因此,无论是输是赢,大家都其乐融融。

大家渐渐适应了魏兴的生活,本来许多人从小都是生活在农村,这好歹也是乡上,抚平了心里的落差以后自然也就习惯了命运的安排。同学之间的相互熟悉使得一些人开始蠢蠢欲动,宿舍老大看上了一个姓宋的女孩,却又不敢当面坦白,冥思苦想写了一封情书却又迟迟不敢递过去。我和书梅座位临近,相互之间比较熟悉,几经思量之后老大觉得要我帮忙出手。滴血为盟,兄弟情浓,我自然是胸脯一拍说:这个忙老幺一定帮,至于结果就看她了。然后还开了他一句玩笑说,我们老家有句俗话,媒人只能保证尽力,但不能保证对方就能给你生个孩子。说完哈哈大笑,他不好意思,又急又羞,一拳捶了过来,我笑着转身跑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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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迷乱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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