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很多时候,我是过不了自己心理这道坎,感觉那样的生活,注定是不属于我这样的人。况且女孩子经常晚睡,皮肤会变差。
说到皮肤,在这点上我是百分百自信的:迄今为止,我好像从未见过比我皮肤更好的女人。我深信自己的皮肤状态,甚至比18岁少女还要好上几分。
天生肤色很白,又不是苍白的那种白。两颊有些微红晕,除了几个无伤大雅的小黑痣之外,几乎算得上是完美了。
很多人说:每次见到我,都像是刚刚洗完澡出来的,脸上像平面镜一样反光。可见弹性是非常不错的。
那天下午的会开得很传统,我之所以用“传统”这个词,是因为我们的机关部门一向开会都是这样子的,无非是向个单位传达上级部门的一些新规定。开会途中,时不时还传来呼噜声,全场都望过去,是一个老先生靠在椅子上睡得很熟。
张众的短信,在这种环境下成了我的调味剂,最起码让我忍住没睡着。我不想答应他晚上出去,即使我再想寻求点刺激,也不愿意这么快就跟一个只有一面之交的老男人出去。看多了那些酒后乱性、车内被强bao、迷丨奸丨之类的小说,我心里还是有恐惧的:对于女人来讲,男人是危险动物,当然不包括那些投怀送抱做利益交换的女人。
我没有再回复短信,好不容易挨到开完会,回到单位,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我很需要有人听我讲讲这次艳遇的经历。
这种事情,我自然是不会跟同事说的,只要是有点工作关系的人,我都不会想向他们透露这样的风流韵事。这时候QQ下面在闪,是好几个群消息,我点开一个全国策划人的群。有位群友在提问说,想做一个广告,其中有个街头搭讪一个陌生女孩子的镜头,怎样比较有创意?
几位群友回答,但都是起哄。
“我今天就被搭讪了,不知道算不算有创意。”我点了发送。
群里马上就热闹起来,有人便说:“讲讲过程啊。”
我:“写字楼里是不是艳遇的高发地?”
“啊?我都在写字楼里工作快十年了,从来没遇到啊。”
“起舞,你是不是特别漂亮?”
我:“一般吧,所以才奇怪嘛。”
“他约我晚上出去吃饭,怎么办啊?”
“不去白不去,吃了能咋的?”
“别上当啊,记得跟他换杯子,小心有迷药!”
大家七嘴八舌,群里呈现出热闹非凡的局面。群主出来说话:“今天是参与人数最多的一次讨论。”
手机在这时候又响了:“请你明确答复,今晚我可不可以去接你?”
这是一个霸气的男人,跟我的男友平完全不同。
这里不得不介绍一下,我和平还是初恋,高中校友,我们的恋爱谈了8年,旷日持久,朋友们都说:“抗战8年也该有结果了,你们这爱情马拉松还没到终点吗?什么时候才能吃年的喜糖啊?”
“工作太忙,还没有考虑好结婚的事。”每次我都这样回答。
这种话一半是真的,毕业两三年,正是奋斗的时候,不断地迷茫,不停地摸索,两个都不是富二代的人,来到一座陌生的城市,一切都是从头开始,没有任何关系可以依靠,这种艰难可想而知。
庆幸的是,平在部队,有稳定的工作,而我,算是比较庆幸,毕业后找工作还算顺利,进入一个相对高薪的行业,工资也扶摇直上,凭着自己的努力,也算是衣食无忧了。
每一段恋爱的开始都是甜蜜的,更何况是初恋,刚刚谈恋爱的时候,我们都只有18岁,海誓山盟,非他不嫁。
转眼过了8年,步入了社会,才知道了现实和理想的距离。
我倒也不是那种想靠婚姻改变命运的女人,平对我一直很好,是他们同事公认的五好男人。只要跟他在一起,他就会把做饭、洗衣全包,我只要坐在床上,边看电脑边哼着跑调的儿歌,给他点“精神支持”就可以了。
按理说这样也该知足了,可是让我不舒服的是,平不仅在家时温顺,在单位也是公认的老实人——8年前的我认为老实是美德,可是今天我再也不这样认为了。好几件事情让我不得不对老实这个词提出质疑。
每次平工作遇到问题的时候都会六神无主地问我怎么办?因为老实,还被下属轻视、被领导欺负、被同级利用。我也会给他出主意,但是几次之后,我也很累了,毕竟2 也刚出社会没几年,我也需要有个人,在我迷茫的时候给我指个方向。
但是同样年轻的我们,只能靠在一起相互取暖,谁都做不了彼此的引路人。
正因为这样,张众这样的霸气,还有他的年纪,给了我不一样的感觉。
这种感觉闪过的同时,我的脑子里瞬间闪过一个词:蜗居。
《蜗居》热播的时候,我还在上大学,当时我们全宿舍的女生都聚在一起看,几乎是所有人都喜欢上了里边的男小三——宋思明。成功,多金,成熟,细腻......几乎是具备了女人对男人的所有幻想,所以即便他是贪官,即便他是小三,仍然不能阻止一群女孩子疯狂地迷恋他。
记得当时,没有一个女孩说自己喜欢小贝,不喜欢宋思明。我们希望有个小贝来爱自己,爱得死去活来,却不想嫁给小贝这样没钱又不懂事的小男生。
我被自己瞬间的想法吓了一跳——天哪,我为什么会想到蜗居?为什么会突然有这些乱七八糟的闪念?
也许是因为,男友平很像小贝,那么张众,从成熟,成功来讲,也很像宋思明,那我自己......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做郭海藻那样的女人,只不过,每个女孩子都盼望有郭海藻那样的运气,能有两个男人真心爱她。
那天晚上,我到底还是没有同意他过来接我。萍水相逢,上了一个男人的车,似乎就像靠近了一个男人的床。
我不想给他那种错觉。
我一直以为:每个人都像是一颗行星,只能在各自的轨道上运转,我不想偏离这种轨道,因为我没有自信能够处理火星撞地球的恶性事件。
出轨,背叛这样的事,在我看来跟火星撞地球差不多可以归为同类事件。
我经常佩服自己的想象力。鲁迅也就说过:“看到女人的一只胳膊就能想到丨乳丨房”,原话不记得了,大概就是这个意思。生在这样一个以身体为资本的年代,现代人的想象力绝对胜过上个世纪。男女之间一个暧昧的眼神,就可能直接发展到开房,各种滚床单。
我是接受不了这样的结果的,不是装纯,是自从成年以后,就只谈过一次恋爱,有过一个男人,初恋、初吻、初夜都给了同一个人,这个人,现在还是我的男朋友。
我们是谈恋爱的第6年才有了第一次实质性的关系。两个人都是第一次,各种羞涩,各种找不到门路。我原本是不同意婚前就XXOO的,只是工作后经常有同事们在办公室讨论男女关系这样的话题,有时候很露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