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是哪一年,反正是我日子开始走得艰难的时候,看到了张抗抗的小说《作女》,现在都忘记小说的内容是什么了,但是,当天就在日记中写的事情依然历历在目:四十岁,我要当个作女。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有一份安心喜爱的工作,来一次独自的旅行。
对于一个一直是家族的宠儿,父母的心肝,也算做是贤妻良母吧,这三件事情在三十岁还是个奢望。
虽然我骨子里不安分的因子剧多,也算是个乖乖女,从小学到大学虽不是个爱学习,甚至算是个顽皮的,但也年年三好,重点小学到重点大学。唯一没有听从父母安排的就是工作的选择,大学、银行、税务现在看来都是好单位我都不去,我要远离父母的庇护,从事所谓专业对口也很热门的行业。
人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这两件都让我最终给滩上了。
九十年代末,势力雄厚的国企在改组中,我光荣下岗了,我的命运也开始了改变。最终在婚姻的冷暴力和让我去打拼事业的咆哮声中,就像娜拉那样,离家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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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我的人生就是如此吗?
《一》
国庆节大假,我回来看儿子。什么都可以抛弃,孩子总是妈妈最牵挂的心事。
从小就接受国外教育的儿子,很独立,也很有个性,这四年他也从一个男孩成了一个小男人了。他不是个学业很出色的孩子,但至少心理健康,有爱心。
我是属于对孩子学习不太用心的妈妈,只要能够掌握基础知识,将来能够养活自己和家庭就足够了。随遇而安,是我的性格,也希望孩子别太好强,太好强了,也会增加虚荣心,现在社会还是心平气和的好。
来之前,高中同学小聚了一下,大多的孩子都已经上了高中了,并且大多也都上了我们当年那所最著名的中学。我说我的孩子如果在国内上学,肯定考不进去。
刚大概翻了一下《作女》,和卓尔相似的经历,但我比她安分多了,我想作的是我的思想,而我的行动跟不上思维的跳跃。
虽然我对先生说,我回来休假是为了孩子,而与你无关。他仍然态度很好,即使在我推脱了他的性生活,早晨起来,他依然是笑颜满面。
他一直算是个优秀的人,从小到大一直都是个非常优秀的人,当年我们恋爱时,都说郎才女貌用到我们身上最合适的词了。可这十年来,社会在变化,我们也在变化,跟不上变化的就要被淘汰。他从最优秀的人变成普通的人,心理上承受不了这样的落差,就在家里寻求他可以自豪的东西,可惜,我是个勤快的女主妇,可以有一份养活自己轻松的工作,却不能够大富大贵,儿子身体心理都健康,学习生活不用多操心,但也不是个成绩优异拔尖的孩子。我们不是他眼里的唯美,不是通过自己努力去得到自己要的东西,而把不满全发泄在家里。
其实,即使现在他在外人眼里也是很好的人,脾气温和,工作安定,温文尔雅,老板喜欢,下属尊重。只是我不再爱他了。
虽然,他现在说,为什么我就觉得自己的老婆好呢。他说得只是现在。我们两个的关系好像是在追跑中,大学他追我,因为外人眼中无论家世还是外貌都比他强,结婚后我追他,因为他是我老公了,我把所有的爱都专注在他身上。在他很厌恶我的时候,我告诉他,我依然会给他做饭、烫衣、伺候他,因为我爱你。当有一天我不爱你的时候,我什么都不会做了。
他没有想到我最终会离开孩子,离开他,选择逃离的路。离开孩子是不得已,他不愿意跟我在国内读书,离开他是很无情,我要为自己生活。
《二》
我喜欢看童话,安徒生格林童话从小看到大。曾经梦想的工作就是省图书馆的管理员,那工作多美啊,可以天天有童话书看。我在国外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书局打工了,别的什么都记不起来,也不想记了,反正,那两年我书真是看了不少,竟然外文的,我也能翻着字典看下来。白雪公主、灰姑娘毕竟是每个女人的梦想,我似乎没有做过有白马王子的梦,反而喜欢那巫婆,喜欢的肯定不是巫婆的坏心眼,也不在意巫婆的丑陋面目,我喜欢她的有魔力的水晶球,或者是那魔镜。当然,拥有水晶球就有了爱情,从小对水晶球就有特殊的感觉。当我的婚姻感觉不幸福时,我就认为我的水晶球丢了,一个巫婆连最真爱的魔力工具都没有了,巫婆还能有什么呢?
巫婆就一定丑吗?至少我在别人的眼里是美丽的,不管男人眼里还是女人眼里,不算漂亮,也算是有点气质吧,要不,在学校里怎么能当什么花呢?
巫婆就一定心恶吗?我其实很善良,善良就是我最最的本性,而这本性都是在不自觉中表现的。大学同学毕业聚会时,一毕业就没有见过的男生协夫人来给我敬酒,原因说是当年我送给他100斤粮票,在那10斤粮票就换一斤鸡蛋的年月,100斤粮票让他幸福生活了大半学期。我还做好事不留记忆,真的是一点也不记得了。我们班男生都对我特别好,我一直以为我嫁给的老公是他们其中一员,后来我想是我的魅力,或者是我当年老救助他们饭票的原因。
我挺喜欢天使的,那《天使在人间》现在我闭眼那天使在美貌还历历在目。可我不是天生带翅膀的,我想飞,只有一把扫帚。
后来,我看到哈里波特骑着扫帚到处飞,第一想法就是,他怎么偷了我的扫帚呢。我有扫帚的时候,他还没有出生呢。
能写出上面的文字,至少说明我曾经是个很活泼的人,名言便是:我是个巫婆,即使生活在地狱里也能制造出快乐来。可我却会得了忧郁症,即使现在我也搞不清,怎么会那么心眼小,老公一不偷二不花,不就是不和我亲热,不和我说话交流吗?现在想想就是在国外太寂寞了,寂寞得让犹豫来填充生活了。
我任性倔强,但却是没有主见,从小到大,身边必定有一个要听我说话的人,我必定会跟在一个人后面。有青梅竹马的小伙伴,中学有好友、同位,大学有舍友、男朋友。工作后有所谓的蓝颜知己,还有闺蜜。所以,我告诉他们我在外面生活不快乐,他们就说回来吧,回来吧。这世道有些东西就是很难说明白,我一回国忧郁症就不治自愈。
《三》
说起当作女,离家出走就是开端了。
一下子在生活中作起来还没有胆子,就先从网上开始。
我算是个老网友了,98年就会聊天,见网友,还网友大聚会。我说了我是个很没有主见的人,能做这些事情,肯定是跟着别人后面干的。当时是跟着我高中一同学,还有一青梅竹马,反正,网友聚会吗,就会同学聚会没有什么两样,在聊天室大家也是嘻嘻哈哈,很快乐,也很浪费时间,正事耽误不少。后来出国了就不聊天了,在国外都是用MSN工作,QQ也是好多年不用了。
N年后,我再找那聊天室没有了,我重新登录QQ,竟然还能用,上面的好友基本上都是黑色的,几乎不变颜色。不懂怎么加密,老有陌生人说话,实在无聊,就开聊了。8,9年过后,聊天内容和技巧显然大不相同,没有说几句话,就是问电话,要照片。这个统统不惧,巫婆再丑,也比恐龙耐看。谁知道,快四十的人了,竟然被排列在美女称呼里,被邀请吃饭。吃乃我人生最爱之事,调喜欢的地方见面。
都说我在国外N久,活傻了,不懂得网友见面的三件事情:聊天、吃饭、上床。这聊天吃饭是强项,绝对不占对方便宜,要不AA,要不我全买单,但是,上床吗不可能啊。
第一个是电视台记者,个子比我还矮,他是武大郎,我可不是潘金莲,结账就走人,他再没有在QQ上出现。
第二个是检察院的,还没有聊几句,就在饭桌上握住我的手不放,直说手长的真美,不过人更美。饭没有吃完,扔下200元就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