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尘往事
林啸风从十五岁开始谈恋爱,林挽春是他二十六年的人生旅程中最辉煌的情史,他认识她两天就将她拐上床,七天就将她拐去结婚注册。这——就叫闪婚!
可令他没想到的是他离婚的速度比结婚还快,前后不到四十八小时,这……就是闪离。
此刻林啸风站在多伦多国际机场看着墙上的液晶显示屏上闪闪烁烁的香港两个字犹豫不决。虽然在离婚后的五年时间里他跑了很多次香港,可他还是想再去一次香港,再去找一次林挽春,兴许这一次就能找到她也不一定……五年了,她音讯全无,一年前甚至托人将他们的婚房给卖了……他就不该一时冲动跟她去办什么离婚手续,弄得现在这么背动。不过她这也真是的,不就是离个婚吗?复婚也没有多麻烦,就这么点事她至于生他五年的气吗?啧!不过……她是他老婆,就是再矫情,他也得找回来不是?手机在兜里震动,是老爸打来的。老爸老了,声音沙哑而疲软,不过林啸风不会因为这个就敢轻视他,那老狐狸不是好惹的。
“喂,啸风,你现在登机了吗?”
老爸的电话让他下意识地伸手进兜里摸了摸瘪瘪的钱包,然后有气没力地答道:“正排队呢!这就登机了。”
老爸三个月打电话威胁他让他滚回家,并说他再不回家就不再养他。接到老爸的这个威胁电话时他窝在沙发里叼着烟笑得一脸的雅痞,他答道:“老爸别介,我是特别不扛饿的,你要是不养我信不信我就到街上要饭去?我一边要饭一边跟别人说我是您的小儿子,我那个著名的富老爸让我来要饭体验生活……”他当时一边说一边乐呵,笑得开心又放肆。
老爸听后跟他一块乐呵,父子俩其乐也融融。可是笑完后老爸态度极好地说:“不错!到底是我的儿子,做什么事情都很有想法。不过你既然去要饭,那就领着你妈一块去吧!你太年轻,又是男人,还那么高大,你去要饭别人不会相信,一准以为你在搞行为艺术。你掺着你妈去,哎!她老了,能赚点同情分。”
林啸风愤怒了,虽然隔着万水千山老爸看不见他,但他还是忍不住象老爸就在跟前似地瞪着眼睛问:“你不养你老婆?”
老爸轻飘飘地说:“我又不是只有她一个老婆……”
“呃……”
林啸风本以为老爸只是口头威胁一下,没想第二天他的银行卡就被全部冻结了,两个月后老妈打电话来哭天抹泪地说老爸搬回前妻那边去住了,说是人老了恋旧,还是跟前妻一块住得习惯些。
嘿!这个为老不尊的老狐狸。
回家吧!先回去把老妈给安顿了,然后再琢磨找林挽春的事儿。懒懒地办好登机手续后,他两手揣在兜里往机场里晃,一路收获所有雌性动物和大部分雄性动物的回头注目。这种事要是搁在五年前他一准会很解风情地朝其中最美貌的年轻雌性露出挑逗的似笑非笑,可是现在他不了,没劲!自从21岁那年他成了失婚老男人后,他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劲来。
忽略了所有的浪漫桃花,再穿过空姐们爱慕与渴望交错的眼神,他施施然地走到头等舱自己的位子坐下,然后脱下身上的夹克往头上一蒙睡起大觉来。在梦里他回到了那个跟林挽春相识的夜晚。那是一个贵公子云集的Party,他是追着她去的。
他是当天中午在一所普通大学的校园外边见到她的,在见到她之前先见到了争相来接她的几个贵公子以及他们所开来的豪车。正是因为那阵势以及豪车主们的斗鸡眼,闲得快发霉的他才会悠闲地喝着矿泉水守在旁边,想看看倒底是什么女人这么有面子?结果他看到了她,还看到她见到那几辆豪车后一个漂亮的急转身往学生宿舍疾走。
于是他不用一个小时就打听出她的姓名、住址、手机号等等,还知道她晚上应学校里一个贵公子的邀请去参加一个私人聚会。他当然也是贵公子,所以他想要参加主人是绝对不会拒绝的。在对争着想泡她的男人们作了一番评估后,他专门去买了一身过季打折的小名牌西装换上。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一出现就给他一种强烈的感觉,他想要她,虽不能说是认真的那种,但至少是比较认真的。既然是比较认真的,所以他不想她是因为他老爸有钱就跟他在一起,所以他得装得穷一点。当然装得太穷他装不象,没那生活体验。于是他扮作了来自小康之家的普通孩子。虽然他确信他一定是那个Party里衣着最普通的男人,但却一定是最帅的。帅就够了,年轻女孩就吃这一套,这个他懂。
夜幕低垂,繁星点点,灯红酒绿,纸醉金迷。那些想钓上贵公子的辣妹们坦胸露背尽显妖娆,性格开朗热情的还在舞台中央跳起了热舞。她来得很晚,衣着古板素面朝天,还用大大的黑框眼镜遮住脸。他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看到她进来后跟主人打了个招呼就悄悄地溜到露台外去了。他稍等了一会儿后端着红酒迈着优雅的步履追过去搭讪。
“你干嘛不进屋去玩?里面挺热闹的。”
她推了推有些偏大的黑框眼镜说:“我不太适应……而且我太漂亮了,我怕别人看上我。”
他抑制不住地朗声笑起来,笑完后他用调侃的语气问:“现在的柴火妞都那么自信吗?”
“你才是柴火妞,你们全家都是柴火妞。”
“我不是柴火妞,我是帮忙送啤酒来的搬运工,我们全家都是送啤酒的搬运工。”
林挽春愣了一下,没心没肺地笑起来,笑得黑框眼镜都掉了下来。林啸风着迷地看着她,手上握着的红酒杯都暖了起来而不自知。当天晚上他一直黏着她各有种瞎扯,她被他逗得一个劲地笑,经常捂着肚子“哎哟、哎哟”地叫。在闲聊中他知道她来自小康之家,家里有妈妈、哥哥和她三个人,她父亲早年就去逝了,哥哥从国内考上了香港的大学,毕业后直接在这里就业了。她的学习成绩很一般,是在哥哥的帮助下才到这里念了一个二流的大学。聚会结束是他开着租来的中级轿车送她回家,在她家楼下他情不自禁地伸手在她下巴上勾了一下,用带着几分沙哑的声音挑逗她:“你知道为什么你哥哥姓舒,而你爸爸却让你姓林吗?”
她有些莫名其妙地看着他,水汪汪的眼睛清澈动人得让人想叹气。
他已经知道她从母姓,他哥哥从父姓,但他没有让这个已经说过的话题再重来一遍。他说:“因为你爸爸知道你是要嫁给我的,所以直接让你从夫姓。”
她愣愣地瞪着他,最后转身开门下了车,在走了几步后又转身笑骂他:“神经病!”他笑着看着她妖娆的背影,一直到她完全消失在楼道里他依然久久不肯离去。
当天晚上他失眠了,因为想她。他的情史辉煌,对女孩子甚有经验,所以很久没有动心的感觉了。可是这次他知道他动心了,难以抑制而且心甘情愿,他想了一晚上觉得——这就是幸福!他要来真的了!从比较认真到认真,转变的时间也不过十多个小时。他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全是她没心没肺的笑,他干脆不睡了,直接跑到林挽春家楼下候着她。他从凌晨三点钟一直等到清晨七点多钟才见到她下楼,他在她到早点铺子买早点的时候截住了她,将一份刚刚从茶餐厅打包的点心递到她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