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虎将兔子叼过来,杨天赐立刻剥皮,生火,将兔子肉用小刀割开,放在火堆上烧烤。
淼淼对他佩服不已,赞叹道:“天赐,你真有本事,这手艺是谁教你的?”
杨天赐说:“爷爷,去年冬天,爷爷就带我上山打过猎,他就是这样吃东西的。”
“你爷爷真有本事,那你的功夫是谁教的?”淼淼又问。
“还是俺爷,还有飞刀李伯伯,他俩担心我出去被人欺负。”
“怪不得呢……。”淼淼佩服不已。
“俺爷爷跟飞刀李伯伯说了,习武之人应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应该好勇斗狠,所以我一般不跟人打架。”
“那你还打小胖?”
“那是他欺负你,你是我姐,谁欺负你,我就打谁。”
“咯咯咯……。”淼淼笑了,说:“姐有你这样一个弟弟,真好!”
“姐,兔子肉香不香?”天赐问。
“香,你屁股还疼不疼?”
“不疼了,就是麻,俺爹出手太狠了。”
“你爹那是恨铁不成钢……。”
两个孩子跟大人一样开始交谈,眨眼的时间天色黑了,杨天赐就跟淼淼偎依在一起睡觉,旁边升起了篝火。
山林里的夜晚很冷,他俩只能抱在一块,相互取暖,相互依靠。
“天赐,我好怕,你说山里有没有狼啊?”淼淼问。
“当然有狼了,我小时候就被狼叼走过。”
“那狼来了咋办?”淼淼问。
“狼来了,你就躲在我背后,我去跟狼打架。”杨天赐说。
“如果你打不过狼,咋办?”淼淼又问。
“那就让狼先咬我,我的肉喂饱了它们,它们就不吃你了。”杨天赐拍拍自己的小胸口说道。
他的样子像个男子汉,也像个英雄。小小年纪就有了担当,淼淼是被他领出来的,他当然要把淼淼姐安安全全带回家里。
也就是这句话,激起了女孩内心的波澜,淼淼十五岁以后,真的喜欢上了杨天赐,成为了他的小女朋友。
当然,那时候杨天赐才11岁,小吉吉仍旧跟花生米一样大。
“天赐,咱把火熄灭了吧,这样浪费柴火……。”淼淼说道。
“不行!”杨天赐赶紧拒绝:“俺爷爷说了,半夜在山林里过夜,一定要点柴火的,只要有火,狼才不敢过来。临走的时候咱们再把柴火弄灭,不弄灭,山林被点着就麻烦了,会引起山林大火的。”
这就是孩子,大人啥样儿孩子啥样儿,因为大人是孩子的标杆。
杨招财怎么教育孙子的,杨天赐就是怎么学的。
“好,天赐,你懂得可真多……。”淼淼不得不佩服杨天赐了。
按照年龄,她比杨天赐大了不到四岁,可比起野外的生存经验,天赐可比她懂得多。
两个娃就那么抱在一起睡着了,进去了梦乡,獒狗黑虎却趴在小主人的身边一动不动,眼睛警惕地瞧着四周,为他守夜。因为它的任务就是要把所有的天灾**帮小主人拒之门外,必要的时候会赔上自己的生命。
就在这个时候,山林的深处忽然传来一声声狼的嚎叫:“嗷嗷……嗷呜……。”
狼嚎声一阵比一阵高,此起彼伏,而且声音越来越响亮。
天真的杨天赐做梦也想不到,从他跟淼淼一脚踏进山林的那一刻起,就被山里的野狼群盯上了。
首先盯上他俩的是一只放哨狼。
放哨狼距离他俩总是保持五六百米的距离,时刻观察着他俩的一举一动。
这条狼之所以没有扑过来,完全是忌惮黑虎的霸气。
黑虎是半狼半狗,它的母亲是娘娘山最勇猛的母狼,而父亲却是娘娘山最凶猛的青狼獒狗。它拥有大山野狼的残忍,也拥有着家狗对主人的绝对忠诚。
经过几年的鏖战,它打败了娘娘山最强壮的家狗,一直稳坐在狗王的宝座上不可一世,王霸之气横行,而且它对娘娘山的野狼不削一顾,早就发现了那条放哨狼。
它就是要诱惑它,让它跟山里的狼王报信,自己跟狼王决一死战。
果然,放哨狼开始跟狼王报信了,它跳上一块山石,脖子扬起,朝天就是一阵狂吼:“嗷呜——!嗷呜——!”
狼的声音在暗夜里传得很远,一口气能传出十五里地。
方圆十五里以外的狼听到放哨狼的吼叫,立刻发出了同样的嚎叫,好像古代的烽火台那样,一个个传下去,一分钟不到,就能传到狼王的耳朵里。
偏偏狼王距离这儿不远,得知大山里来了新的猎物,立刻津神抖擞起来。
它闷声一吼,四周的狼族卫队就整装待发,一条条野狼直奔杨天赐跟淼淼休息的地方扑袭而去。
短短几十里的路程眨眼即到,狼王看到了两个孩子燃起的篝火。
大山里流传的谚语就是马怕鞭子牛怕刀,狗怕砖头狼怕烧,山林里的篝火是所有野狼的天敌。
所以,狼王不得不望而却步,死死盯着两个熟睡中的孩子。
同时,它也瞅到了獒狗黑虎,顿时吓得浑身一凛。
娘的个乖乖,咋又是这小子?王八蛋还没了没了了,走到哪儿也跟爷爷作对。
这时候,它才知道两个孩子胆敢闯进狼族领地是有原因的,就是因为他们的身边跟了一只獒王。
该咋办捏?想要吃到两个活生生的孩子,只有把黑虎调开,要不然就是狗咬剌猬难下口。
黑虎不傻,从秋季的冷风里,它同样嗅探到了狼王的味道,知道冤家对头来了。
但是黑虎纹丝不动,半闭双眼,静静坐在那儿,根本没把狼王跟狼群放在眼里。
它有本事赶走狼群,有本事给狼王沉重的一击,也有本事保护小主人的安全。
它任凭狼王命令那些野狼将它跟两个孩子团团围住,视而不见。
眼瞅着狼阵已经形成,它伸出舌头,舔了舔小主人的脸蛋,慢慢唤醒了他。
杨天赐忽然醒了,孩子睁开眼睛浑身一抖,赶紧抱上了淼淼:“姐……狼!狼来了……醒醒啊……。”
杨天赐绝不是泛泛之辈,他从小就跟野狼结下了不解之缘。
一岁那年,他被一条母狼叼上山,那母狼用自己的乃水养育了他整整十天
因为吃过狼乃的缘故,他生来对狼味特别敏感,三里以内就能嗅探到狼的存在。
狼群渐渐靠近,气味不但传到了黑虎的鼻孔里,也传到了天赐的鼻孔里。
孩子瞬间意识到了潜在的危险,全身的神经立刻紧绷起来。
淼淼睁开眼就吓得一声尖叫:“啊!天赐,狼!狼啊!!”女孩子一下抱上了男孩的身体,筛糠似得抖作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