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宏?我的心急速的跳了一下,真是有钱了啊,这是ZZ最高档的服装商场,过去读书的时候我们从这里过,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以后有钱了,咱们就来正宏买衣服。我还没去过呢,这个宁宁可是出手不凡呢。
好,好,等我,顺便给咱也来一件。
到的时候,宁宁在门口等我。也不顾我死活,顺手拉了进去,猪,帮我挑挑衣服。
老大,我还没吃饭呢。
挑好衣服了,我请你。
财大气粗。我恨恨得想,开始了履行忠实地顾问职责。
商场里琳琅满目的衣服让人看得眼花缭乱,一个小背心的价格都是1000多块。我拉了拉宁宁,老大,算了算了,去光彩或者步行街得了,这不是杀人吗?再说,你的钱不是准备给你的小白脸吗?
这你就不懂了吧?宁宁边选衣服边说,我这叫美丽投资。知道吗,投资。步行街那地方以后别给我提,不上档次。今天晚上他要洽谈一笔业务,我要和他一起去。所以要包装了。
嗯。我点了点头,你发展的够快的?
这就叫稳、准、狠,做他二奶之前我都调查过他的资产了,你以为都像你一样,对人家一无所知。
老大教导的是,我一边做悔改状一边抚摸饿极的肚子说,我是个没有志向的二奶。
好不容易等宁宁买好衣服,已经是下午3点,看到宁宁穿的光彩照人的站在那里,我的眼睛都直着。老大,你真的太美了。宁宁抛给我一个媚眼,结账去。
我还没买呢。
你啊,下次了。先吃饭去。
我就知道是这个结局。
说笑着到了收银台,收银小姐啪啦啪啦了一回儿,小姐,13210元。
这么多,我伸了伸舌头,看看宁宁,眉头都没皱一下,掏出了信用卡。我心里暗暗佩服,二奶做到这样,才是个境界。自己充其量也就是情人。
高高兴兴的和宁宁转过身,准备回去。忽然听到两个收银小姐的小声地说话。
这两个人,不是小姐就是二奶。
还用说。
我的脾气忽然就上来了。靠,你们就不能厚道点,说人也要tmd等人走了吧?我转过了身,对着这两个收银员说,对,说的没错,我就是二奶。我怎么招你了?我怎么招全国人民了?就那么让你们讨厌?我没有贪污,我没有受贿,我没有杀人没有放火,没有抢银行,没有动用公款吃喝,没有买东西不付钱,我怎么着了?你给我说清楚。
收银员没想到我会这么说话,完完全全的愣在了那里。
宁宁一把拉住了我,走了,你怎么贫嘴的毛病还没改,你不怕丢人我还怕呢。
我不情愿的跟着宁宁走了出去,靠,我丢什么人啊我?
宁宁6点不到就被老家伙打电话叫了回去,看得出来,这小妞现在正在受宠。1年和2个月就是不同啊,一开始河马不也是对我这样呵护有加?仅仅一年,就tmd有些厌倦了。
还记得昨天晚上和鸭子在一起的情景。五颜六色使出了浑身解数想博得我的欢心。他一边自摸一边像个小猫一样的吱吱有声的舔着我的全身,舔mm的时候还说了句亲爱的。做爱的时候也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左冲右撞。看着五颜六色在我身上激情四射的表演,我简直想笑,男人和女人不都一样,不都是为个钱吗?
后来我就闭上了眼睛。这样感觉会好很多。我甚至可以想象这具年轻的身体就是bb,他温柔的熟悉的脸可以在我眼晴一遍遍的重现,他灿烂的像7月骄阳一样的笑容可以将我完全包围。我可以看得到那年那月,学校的梧桐树下,他弹着吉他轻轻的为我唱着,我说我是海,春天的大海,每一个小石子都会使我澎湃......
bb,我心里痛楚的叫着他的名字,没有人看得到我眼角滑落的泪水。
做完之后,我甩给五颜六色500块钱,打发他走人。他走的时候回过了头,小姐,如果有需要,你可以再来找我。
我摆了摆手,没说一句话。说不出来。
现在,宁宁又被她家老家伙召唤走了,我依然是无际无边的落寞。想给河马挂个电话,最终还是忍住了。有物质的享受就够了,还敢奢侈什么关怀。而且,对这个河马,我也实在没有多大兴趣。
开着QQ在街上无目的的转悠着,我突然感到,我应该有一个固定的性伴侣了,最起码我从心里面喜欢的性伴侣。从今天开始,我tmd就在ZZ最繁华的地方转悠了,火车站,二七广场,步行街等等,我就不信找不到个一见钟情的,两厢情愿的。
四
言既出,则必行。这几天我一直在步行街附近晃荡,以期望制造一场艳遇。无奈天不遂人愿,要不是看到了帅哥,可帅哥臂弯里总会斜挎着个眉美,这些个眉美一个个警惕的注视着身边过往的美女,像我这般姿色,帅哥还没来得及放电就已经被女友扼杀在萌芽状态。要不就是一些獐眉鼠目,歪眉斜眼之辈向我频抛媚眼,恶心的我只想撞墙。看来宁宁说得对,这个地方确实不上档次。今天要是还没有奇迹,我可要换个地方了。
停好车,带好粉蓝色的太阳镜,我开始步行街的最后之旅。
还是运气不好,都到下午4点了,还是没有遇到奇迹。我有气无力地坐在休息的长凳上,忿忿然的狂咬着冰激凌,准备如果还没有情况就快点下班,不再浪费时间。就在这时,我发现了目标!是的,目标!这个发现使我浑身的血液都疯狂的燃烧起来,靠,有刺激的过来了!
我看见,一个贼眉鼠眼的家伙,把可恶的爪子伸到了一个单纯小女生的背包里!这个可怜的小女孩还一直把热切的眼光投向一个个专卖店,还不知道自己可能泡了一个多月方便面节约下来的money就要被人无偿占有。可恶的小偷,遇到别人可能算你幸运,可是你睁开贼眼看看,你遇到的是,桑桑!
并不是说我这人有多雷锋,有多老土,我就是看不得比我差的人受苦受欺负。这可能和我小时候和外婆在一起生活有关。我善良唠叨的外婆如果手中有一个馒头,也要把半个送给路边行乞的人。长大后,我也养成了习惯,对于路边的乞丐,明明知道有的是假的,也要给钱。记得有时候走过去了没给,好像自己欠了人家一样还要回过头再把钱补上。搞得天桥上一些长年乞讨为生的人见了我就围过去,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我最同情的一位大爷在路边用诺基亚6610i接电话还给路过的美女拍照时,心里才多多少少感到这好人是当不得的。可是习惯终是难改,今天,看到这么清纯的简直能和我当年有一拼得傻丫头受欺负,我桑桑不能不管。
我一马当先的横冲过去,在小偷拿着钱包的手从女孩背包里刚出来的那一刻,我大喊一声,抓小偷!
我相信我声音的分贝可以使在步行街路过的人透过两旁的音乐听得清清楚楚,可是所有人的脚步就像电影里面的慢镜头一样停顿了一下,又开始各走各的路。贼眉鼠眼得意地看了我一眼,小妞,少管闲事,让开!